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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張劍)40歲的男子王從軍夥同妻子李某,在通州區一黑窩點內,加工製作假冒證章及軍車牌照,其中包含總參印章及部隊軍以上單位車牌。記者昨天從朝陽法院獲悉,王從軍夫婦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及8個月。
2011年8月,王從軍在朝陽區王四營橋下,以800元的價格向25歲的北京人夏某(已判刑)販賣假軍車牌照一副。王從軍與妻子李某經預謀,自2011年8月以來,在通州區一養殖場出租房內,制販假公章假證件,李某幫助販賣。公安機關接線索後,於2012年6月13日在該出租房內將二人抓獲,現場起獲印章24枚,部隊軍以上單位領導機關專用號牌4副及製假工具。經鑑定,起獲的印章、號牌均爲僞造。
據悉,起獲的印章包括市交管局印章、市安監局印章、北京兩所大學印章、解放軍某部司令部及後勤部車管科專用章、總參政治部印章。此外,王從軍曾因犯僞造居民身份證罪、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於2008年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