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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張某等人以北京爲根據地註冊公司,並打着投資理財、銷售靈芝產品的由頭,開展傳銷活動發展會員。他們在全國8個省市設立諮詢處,一年內發展會員3000餘人,籌得會員費3000餘萬。記者昨天從豐臺檢察院瞭解到,張某等9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提起公訴。
2011年11月,張某掛靠朋友的投資擔保公司,成立了一家分公司。起初,張某隻是以“投資理財”的名義,開展吸收儲蓄存款的業務。後來,張某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曾經從事過傳銷活動的田某、黃某等人。經過溝通,張某看上了他們這個團隊,田某等人則相中了張某的公司平臺,雙方一拍即合,開始醞釀如何藉助張某的公司開展傳銷活動。
爲此,張某修改了原有“投資理財”的業務合同,增加了發展會員可獲取返利的內容,並由田某等人推廣到全國。2012年3月,張某又成立了一家商貿公司,夥同黃某等人開始對外以銷售靈芝保健品爲名,通過發展經銷商返利,並組成層級,從事傳銷活動。
爲了擴大會員的來源,張某在田某等人的協助下,在全國設立8個“諮詢處”,遍及山東、安徽、江蘇等地。
諮詢處以公司網點名義對外宣傳、發展會員,收取的會員費統一匯至北京。“諮詢處”的設立,一方面將傳銷活動的勢力範圍擴展到全國各地,同時,通過將傳銷組織分散以增加追查難度,降低被查獲的風險。
去年8月,北京警方接舉報發現了張某的這一傳銷組織,並協同8個省市的公安機關共同行動將張某的傳銷公司查抄。
經初步統計,截至2012年8月,張某的投資擔保分公司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3000餘人,收取會員費3000餘萬元;張某的商貿公司發展經銷商900餘人,收取會員費600餘萬元。
>>精心包裝
開網站搞培訓樹立合法形象
據檢方介紹,張某等人對公司的業務進行了精心包裝,使其看上去像是正規經營。除了通過開設網站、印製宣傳冊、組織培訓課等方法對自己的“理財產品”、“靈芝產品”進行正面宣傳外,兩家公司還對文件、合同等文書格式加以規範,甚至對公司和培訓處的員工衣着、言談舉止都有嚴格要求,樹立表面上“正規”、“合法”的形象,以騙取會員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