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許老漢欠債10多年沒還清,2012年去世。他的女兒因中途提供擔保,被債主起訴,除了被索要借款本金5.9萬餘元,還有30萬元的利息。昨天,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
張先生起訴稱,許老漢從1997年1月至2000年先後向他借款42.9萬餘元。2007年,許老漢的女兒許女士答應承擔還款義務和法律責任,並簽訂了還款協議書,至今尚欠5.9萬餘元。2012年11月,許老漢去世。張先生於今年1月起訴吳女士,要求她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5.9萬餘元,一次性賠付借款利息損失30萬元,還有違約金12.8萬元。
在法庭上,許女士委託的代理人表示,當年因許老漢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許女士爲寬慰父親,才同意與父親共同還款。許女士積極替父償還債務,已分次償還36萬元,尚欠的5萬多元,許女士仍在積極籌措資金。代理人提到,許女士的家庭負擔全在她一人身上,還債實屬不易,並未惡意拖欠不還,不應被追究違約責任。許女士也不同意給利息損失,只同意償還5.9萬餘元本金。
張先生對此稱,按銀行計算利息,他的利息損失是56萬元,他只要求30萬元,應該被支持。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