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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唐瓊)昨天,本報律師團成員之一的民博律師事務所走進了豐臺區右安門街道西鐵營社區,就居民關心的“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產問題”開展了義務法制講座,並現場進行了法律解答。
涉及房產的相關話題吸引了不少居民前來傾聽,社區居民李阿姨表示,“現在很多家庭因爲房子的問題鬧得一團糟,我們把房子問題弄明白了,也算是爲家庭和諧做貢獻了。”在講座現場,主講徐昊律師分別從房產的轉讓、拆遷、繼承和贈與這幾個方面,羅列了典型案例進行講解。
本報律師團將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深入社區,結合居民的需求向大家講解法律問題。有對此活動感興趣的社區,可發送電子郵件到jhlvt@sina.com.cn報名。
>>案例答疑
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有權繼承
劉女士問:再婚後,一方的婚前財產會因結婚而變成共同財產嗎?一方去世後,另一方對於其財產有繼承的權利嗎?
民博律師事務所楊軼律師答: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而成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一方去世後沒有留下遺囑,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其婚前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