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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訊(記者姜晶晶)鼓勵個體經營者競爭校車並擇優選擇、校車駕駛線路不能隨意更改、校車駕駛員必須要持證上崗。昨天,南京市政府網站轉發《關於加強全市中小學校車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與校車安全有關的若干事項。
《通知》要求,校車行駛線路根據實際需求,由教育、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共同勘驗確定,駕駛員無權擅自變更路線。校車應張貼懸掛校車標牌和統一的校車標誌燈、停車指示標誌等。
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密切配合,指派照管人員全程隨車,維護學生上下車安全和乘車秩序,關注學生在集中候車和下車回家的路途安全。鼓勵支持保險公司開展校車保險相關業務,開闢校車保險理賠快速通道。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對學校組織集體乘車前往的各種社會實踐、參觀考察、春秋遊活動,應實行嚴格的審覈報批(備案)手續。承運單位和駕駛員必須具有客運及與準駕車型相符的資質,嚴格按道路規定時速行駛。
《通知》要求,各區可研究制定管理辦法,採取競爭擇優的方式,既廣泛動員有資質的車輛服務企業以及個體經營者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又嚴格把好准入關口,指定相關部門負責審查辦理校車使用和駕駛員上崗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