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半個月前,我與妻子準備去西班牙旅遊。打點好行裝,臨行前,妻子拿出一份用A4紙寫的遺囑,然後認真地對我說,你仔細看看,如果沒有什麼意見,就請在遺囑的下面簽名。說到這裏,妻子的態度十分坦然,像是讓我在發票上簽字報銷似的。
我接過遺囑,只見內容寫得十分詳細。妻子在遺囑上把家庭財產分門別類,一邊是不動產,比如住房;一邊是動產,比如購買的基金、股票與其他理財產品。與此同時,妻子還將與同事的有關賬目也附在一邊,並且註明聯繫方式等。
簽好,我認真地把遺囑遞給妻子,立即讚揚地說,你的這個方法好,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我們今後在旅遊的過程中萬一出現意外,孩子對家庭財產的處理一目瞭然,這樣一來,我們自己即便走了,也沒有什麼牽掛。
聽我說這番話,妻子樂了,如果早知道是這樣,我以前立遺囑就不必向你隱瞞了。原來,自從前些年去西藏等邊遠地區旅遊開始,妻子就私下裏立起了遺囑。妻子還要根據現狀,悄悄地對遺囑進行修改。妻子沒有將這些告訴我,說是怕讓我擔心。現在見我這樣開朗地面對遺囑,妻子有點如釋重負。
結婚30年了,我今天才發現妻子這麼厚道。望着妻子的背影,我突然覺得,眼前擁有的一切都是浮雲,唯有當下才是需要認真把握的。想到這裏,我感到在遺囑上面簽字是一種自我解脫,很像每個人在臨終之前,不得不把緊握的雙手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