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大道西鄉路口,行人穿上綠馬甲協助交警執勤。
5月23日,深圳交警開始對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爲正式實施分檔處罰措施。
據介紹,行人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引發交通事故的、闖紅燈被處罰過2次以上的,罰款100元;“領頭羊”、高峯期間闖紅燈的,罰款50元;其餘情形處罰20元。違法行人自願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的,執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