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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董安慶特約記者唐穎)郝某是江蘇沛縣的一個“名人”,誰家建了違章建築想不被拆除,只要由她出面向實權人物送上“好處”,這違章建築就算“安穩”了。後郝某被沛縣檢察院以行賄罪立案偵查,今年初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2010年以來,徐州市檢察機關把查處行賄犯罪放在與查處受賄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立案查處各類行賄犯罪104人,位居江蘇全省第一。
近年來,徐州市檢察機關先後在園林綠化系統、工程建設系統、拆遷領域、醫療領域、路政系統等,開展了懲治行業腐敗的專項行動,被查處的行賄人佔立案總人數的近三分之一。“查處幾個重點行賄人,整個行業很快就會風清氣正。”徐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鷹說。
在專項行動中,一名行賄人帶出多名受賄人的情況較爲普遍,而且行賄、受賄證據相互交叉,爲突破行賄案提供了很好的“火力點”。在查處徐州市園林局原副局長王玉鬆受賄案過程中,檢察機關本來準備從行賄人朱某身上打開突破口。然而,朱某卻拒不開口。檢察機關立刻調轉偵查方向,找到另外一名行賄人,查明瞭他向王玉鬆行賄的事實。隨後,王玉鬆交代了朱某向其行賄的事實。最終,朱某隻得低頭認罪。
徐州市檢察機關還對行賄數額大、社會影響惡劣、拒不認罪的行賄人嚴肅查處。對於外逃的行賄人耐心規勸,敦促其歸案,使一批行賄受賄案件得以順利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