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朱勤報道5月24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7月1日起,我省將以約10%的幅度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
省政府辦公廳在近日發佈的通知中強調,此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仍是爲確保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水平同步提高。通知要求,各市的調增幅度要經科學測算,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和消費價格指數變化對居民基本生活的影響,來確定最終的低保標準和五保供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