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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評論員
爲落實“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承諾,堅決遏制違規修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現象,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緊急通知,對各地、各部門修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情況開展清理檢查。
今年3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的記者見面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約法三章”:本屆政府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隨後,國務院相關落實意見也提出,嚴格履行政府要過緊日子的三項承諾,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但違規行爲仍然時有發生。隨着中央政府加強對興建樓堂館所的管控,一些地方便開始以“業務用房”、“綜合用房”或“技術用房”等名義偷換概念,大肆興建辦公樓,使禁令這條高壓線若隱若現。在湖北某市,一棟辦公樓對外的名字叫“旅遊發展中心”,卻因“建築面積超標,內部裝修豪華,一直審批不下來,所以對外不敢掛政府的牌子”。很顯然,偷樑換柱在嚴控的背景下已經成爲了一些地方政府頂風修建的破爛“遮羞布”,就等着誰來把它不留情面地扯下來。
對各地、各部門修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情況開展清理檢查,正是要對置若罔聞者宣戰。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中,對政府性樓堂館所的建築面積、裝修標準都有明確規定,是否涉嫌違規並不難界定;另一方面,各種豪華氣派的政府辦公樓往往都位於重要地段,甚至已成地方標誌性建築,發現之並非難事。爲何一些地方敢明目張膽挑戰?無疑是因爲在一貫以來的思維中,一些地方已經習慣了“一陣風”的申令,習慣了“法不責衆”的心態,只等一朝政令過氣便可故態復萌。與整頓公款吃喝略有不同,辦公樓一旦開工便難以停建,以此來賭博政令的不可執行性與不連續性,未嘗沒有勝算。這便是在考驗新一屆政府對於政令的執行力,要以說一不二的態度來落實“約法三章”。
“約法三章”表明,新一屆政府立志過緊日子,還表明政府願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政府的主要精力應用於什麼地方?不是用國家的錢爲自己蓋樓堂館所,不是爲了自己享樂,而是爲了讓更多的人享有舒適的生活環境,是爲了讓更多人過上幸福的生活;政府的主要業績在哪裏?不是在豪華的樓堂館所,不是在面子工程,而在於實實在在的服務,在於事業的發展、人民的幸福。各地政府不應該對政令的施行抱有僥倖心理。中央紀委曾通報6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問題,廣東省紀委則先後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案例以及7宗基層庸懶散奢典型案例。一些習以爲常的做派被高調通報,相關責任人受到了應有的處罰,應該足以警醒潛在的“違約者”。
超豪華的政府性樓堂館所之所以禁而不絕,更深層的原因在於,現在公務人員的行爲模式中,認爲經費是“公家”的,節約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分離的,花錢多少無關痛癢。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依靠公務人員的自我覺悟外,關鍵還是要有一種可靠、持久的財政制度的約束。雖然近兩年財政部一直在大力推進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但現行公共財政制度的缺陷和漏洞依然存在。而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還必須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聯動,纔有可能取得更實質性的進展。把遏制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從公共輿論層面上升到“制度層面”,在政府績效評估過程中,要把辦公樓建設投入和使用的“折舊率”也計入政府運行的“財政成本”,納入績效範圍,才能從根本限制豪華辦公現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