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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作爲的政府,首先是一個能夠切實約束權力的政府。遍佈於大小城市的樓堂館所,已經成爲經濟社會發展的觸目頑疾,該動真格的了
胡印斌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緊急通知,對各地、各部門修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情況開展清理檢查。不過,在部分地方,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之風依然存在。湖北某市一處辦公樓,對外的名字叫“旅遊發展中心”,內部卻有7個政府機構,批准編制數45人,人均辦公面積高達453平方米(5月23日《中國青年報》)。
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奢靡風勁吹,即便是中央三令五申也無濟於事。來自建設部門的數據顯示,中國662個城市、兩萬多個建制鎮中,約有1/5的城鎮建設存在“形象工程”,如寬馬路、大廣場、豪華辦公樓等。那麼,一些地方爲什麼敢於故意裝聾作啞,競相“頂風”修建完全超出實際需求的豪華樓堂館所呢?
地方樓堂館所“競奢靡”不是因爲標準缺失,也不是因爲缺乏監督。從標準上說,一方面,中辦、國辦頒佈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在政府性樓堂館所的建築面積、裝修標準等方面,均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一點也不模糊,各地只要遵照執行即可;另一方面,多年以來,在嚴控黨政機關樓堂館所方面,國家的政令也是一以貫之,並無遊移含糊之處,也不存在理解上發生歧義的可能。
從監督上說,民衆的社會監督自不必言,幾乎隔一段時間就會曝光某個地方出現豪華辦公樓,而國家層面的治理舉措,也不時祭出。在今年的新一屆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甚至明確承諾“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
此外,諸如地方政府預算管理過於寬鬆,“預算外收入”缺乏必要約束等,這樣的情形可能確實存在,但是客觀地講,這些年來,政府在強化預算管理、遏制預算外收入方面,着力甚勤,收效也十分明顯。而且,從一些地方興建豪華辦公樓的資金來源看,也往往並非完全來自財政預算,而是來自政府從市場上的“融資”。前不久,媒體報道,某地質監部門興建超標辦公樓,就涉嫌濫用行政權力向企業“集資”。
可見,樓堂館所的奢靡風之所以屢禁不絕,中央精神之所以每每被擱置,關鍵在於公權力得不到必要的約束。
具體而言,其一,清查政府性樓堂館所,必須查清楚建設資金的來源。不使用公共財政資金或者不動用預算外小金庫,只是基本要求,除此之外,還要查一查有無從市場上獲得資金的行爲。比如,政府是不是向企業攤派,是不是拿土地與開發商進行交易,是不是以出讓建築用地使用權爲由讓企業出資建設、裝修等等。
一言以蔽之,上述種種行爲都屬於權力的尋租行爲,屬於出讓公共權力用以牟利的行爲。看上去好像政府沒有出什麼錢,因此就會心安理得,實則卻因爲權力不正當地介入正常的市場秩序,使得公共利益遭受損害。
其二,清查奢靡樓堂館所,必須嚴厲問責。只有真正觸及了當事官員的切身利益,纔有可能讓他們不再假裝沒聽見中央政令。反觀以往的豪華辦公樓事件,至多不過是通報批評,往往鮮見官員被問責,這也使得官員在這個問題上缺乏足夠的重視。如果因爲奢華辦公樓影響到了官員的前程,甚至會“下課”,他們怎麼可能去挺身犯險。
一個有作爲的政府,首先是一個能夠切實約束權力的政府。遍佈於大小城市的樓堂館所,已經成爲經濟社會發展的觸目頑疾,該動真格的了。目前,中央清查政府性樓堂館所的行動正在漸次展開,社會公衆對此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