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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給貧困山區3000萬學生的營養餐,被學校企業盤剝,3元錢到了學生口裏只剩下2元,甚至這2元的質量還沒法保證。最近一個多月,全國已經發生多起學生營養餐變質、中毒事件。
從貧困學生的嘴巴里搶食,一些地方一些人的貪婪令人髮指,鷺鷥腿上劈精肉,哪怕是3元錢,也能拉起一根利益鏈。這裏面問題很多,比如監管無力,監守自盜。
監管的問題並不是什麼絕症,採取點辦法是能解決的,食品出了事可以罰企業罰學校罰相關的責任人,只要讓違法成本超過其違法收益,伸手就是個沒有利益的事。如果300元的東西不好監管,3元錢的東西至少是一目瞭然的。
可是監管再好又能怎麼樣,哪怕執行得再好,它也只是3元錢的東西。物價上揚的今天,3元錢,能買到什麼營養?當然,跟貧困孩子以往“鹹菜配稀飯”的生活相比,有3元錢“補貼”已經算不錯了,至少能保證喝上牛奶,可對於一個年財政收入10萬多億元的國家來說,不能只有這麼一點追求。
國家給的錢不多,地方政府又不拿出錢來配套,可是企業是要生存的,學校是要給食堂工作人員付工資的,怎麼辦?那也只能從3元錢里扣。近期出現的這幾起事故,監管不力讓黑手鑽了空子確實是個問題,千方百計剋扣成本更是個問題。巧婦還難爲無米之炊呢,何況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不怎麼讓人放心的利益場,除非你讓所有的供應商都爲此倒貼。願不願意拿出錢來,這其實關乎的是財政的品德、政府的良知,這是再好的監管也解決不了的問題。
我想,就事情的迫切程度而言,首先,營養餐的標準得漲上去,再去談如何監管,這纔是對貧困山區孩子負責任的態度。3元錢時,中央拿出的專項資金是160億元,翻一倍,也就320億元,僅是三公消費的一個零頭,與3000萬貧困山區孩子的未來相比,這筆投入誰能說不值。
願不願意拿出錢來,這其實關乎的是財政的品德、政府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