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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音樂人蘇越涉嫌合同詐騙一案一波三折。24日,因檢方認爲法院改判“量刑畸輕”抗訴,要求改判“無期”後,蘇越案在北京高院進行重審期間的二審開庭。蘇越律師稱蘇越也平靜地接受了這一事實。
2010年,蘇越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逮捕。檢方指控其僞造演出合同書,騙取多家單位和個人投資款5700餘萬元。2011年11月,蘇越因合同詐騙,一審被北京市二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2年10月,北京市二中院重審後做出一審判決,改判蘇越有期徒刑15年,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被取消。(於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