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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析>
對待女兒早戀,父親責任更大
重慶溯源心屋心理諮詢所首席心理諮詢師劉玲:從心理社會發展來看,青春期過後的孩子戀愛是心性成長的必然過程。說早戀不好是指早戀可能妨礙學習,可能把握不好度,引起傷害。父母反對孩子早戀,是因爲父母只是注重發展孩子的學習能力,忽視了孩子其他發展,那麼父母、老師爲什麼不去教導孩子如何健康地戀愛呢?
生活在良好的家庭情感中,女孩即便喜歡上別人,也不會走極端,不會過早與人形成依戀。因爲十八歲以前,女孩子的初戀多少有些針對父親,父親如果給女兒足夠的情感,女孩會形成一種情感體驗的模式,碰到男孩做過分的事,內心就會有天然的反感。如果父女一直是對抗的,女孩在與男生的交往中會過度尋求補償,對那個男生要求就多,控制的慾望也很強,因而自己付出也很多,越界就很難避免。
所以,父親一定要對女兒更好,更多地陪女兒,形成一種競爭關係。母親要找機會幫助女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站在女兒的利益上,不要強調觀點,要告訴女孩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
本版文/重慶晨報記者餘楊實習生陳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