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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棟
“清輝師兄,孩子已經打掉了,你安心工作去吧!”這條惡搞橫幅5月6日被廣東藥學院的學生拍照上傳微博,引起熱議。該微博是廣東藥學院大四畢業生田某惡搞所致,並無女學生打胎之說。日前該校決定給予田某記過處分。許多網友覺得“記過處分沒必要”。(5月25日《廣州日報》)
掛條橫幅就被記過,聽起來很冤枉。但對這種明顯突破底線的惡搞,恐怕不能只看肇事者的動機是不是開玩笑,還得看其惡搞的後果是否嚴重。
田某未經學校批准擅自懸掛橫幅,而且內容存在誹謗,不僅他的好友“清輝師兄”成了大家嘲笑的對象,被人懷疑是搞大女生肚子、始亂終棄的“陳世美”,受害者的範圍還擴大到了廣東藥學院全校女生。她們都有可能會被人認爲是作風有問題,存在未婚先孕現象。學校的聲譽更是因此嚴重受損,就算事後證明這是惡搞,也仍然會有人質疑學校的管理能力和教育質量。畢竟不是哪個學校的校園裏都會出現如此離譜的“打胎橫幅”的。
如果說對“打胎橫幅”,旁觀者可以當成茶餘飯後笑料的話,那該校女生們恐怕很難笑得出來。打胎橫幅沒有明確針對某名女生,實際上是對該校所有女生的名譽權造成了集體損害,已經涉嫌違法。
雖然校方第一時間闢謠,但惡劣影響很難在短時間消除。因爲無數事實證明,闢謠遠沒有造謠、傳謠來得容易,謠言造成的危害也很難徹底清除。學校理應對惡搞者進行處罰,責令其道歉並消除不良影響。惡搞也該有個度,不能害人更不能違法,建立在別人痛苦上的惡搞既沒有道德也觸犯了法律,理應接受懲處並引以爲戒。
《廣東藥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七款及第二十款規定,“在公共場所張貼誹謗他人言辭內容、捏造事實毀壞他人名譽、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和有損學校聲譽的活動,均能給予記過處分”。可見,給拉“打胎橫幅”的田某記過處分是有充足依據的,不存在處罰過於嚴厲的問題。處罰如果過輕,別說田某很難從中吸取教訓,恐怕以後還會有更多類似的惡作劇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