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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27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於2012年7月至11月,對泉州至南寧高速公路石城至吉安段(以下簡稱石吉高速)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顯示,石吉項目辦在工程實施中,未按規定將44個施工、檢測、倉儲、物流運輸和改性瀝青加工合同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1.58億元。在工程建設中,有12家施工單位存在出藉資質或違規轉包、分包工程問題,涉及金額4.82億元。
石吉高速全長190.31公里,批覆概算總投資100.83億元,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金額90.42億元,項目建設單位爲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石吉項目辦)。該項目於2008年8月開工建設,2010年9月建成通車,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管理。交工驗收報告表明,該項目工程質量總體合格。
審計結果表明,江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石吉高速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和各參建單位能夠較好執行國家政策法規,會計覈算及會計基礎工作比較規範;決算草案編制基本合規,比較完整地反映了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建立並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和工程變更管理流程,有效控制了投資規模。石吉高速的通車完善和增強了周邊地區的路網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但審計也發現,石吉高速建設中存在多計工程款、招投標不規範和違規轉包、分包工程等問題。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石吉項目辦在預留費用中重複計列建設單位管理費372萬元、多計監理費和設計費244.18萬元,共計616.1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石吉項目辦已經按照審計意見覈減投資616.18萬元,相應調整了決算及交付使用資產價值。
——石吉項目辦在與68家施工單位結算時,多結算工程價款4817.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石吉項目辦已從工程價款中扣減了多結算款項,相應調整了決算及交付使用資產價值。
——石吉項目辦在工程實施中,未按規定將44個施工、檢測、倉儲、物流運輸和改性瀝青加工合同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1.5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江西省人民政府督促省交通運輸廳對上述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要求在招投標工作中嚴格做到依法合規。
——在工程建設中,有12家施工單位存在出藉資質或違規轉包、分包工程問題,涉及金額4.8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按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進行了處理處罰,並通報了處理處罰情況。
——石吉高速的8家施工單位對票據審覈不嚴,作爲財務憑證報賬的發票中,有1001.37萬元假髮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上述8家施工單位已通過補辦正規發票等方式進行了全面整改。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