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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27日電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期,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8家煤與瓦斯突出鑑定(以下簡稱“突出鑑定”)機構對2011年以來各自突出鑑定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發現涉及97處礦井的鑑定報告存在問題。
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部分煤礦企業圈定委託鑑定範圍,委託鑑定機構僅對淺部或突出危險性較小的煤層進行鑑定,個別煤礦企業甚至通過故意破壞鑑定機構佈置的監測儀器、在測點周圍另行打鑽降低該測點周圍瓦斯壓力、對有關區域煤層進行瓦斯預抽等方法人爲干預鑑定結果的真實性。
二、部分突出鑑定機構未嚴格按照《煤礦瓦斯等級鑑定暫行辦法》規定佈置指標測定或採取煤樣地點,測點不能有效代表被鑑定煤層的突出危險性,鑑定結論不能作爲判定礦井(煤層)突出或非突出依據,有的鑑定報告甚至沒有對被鑑定礦井給出明確結論。
爲防止因突出鑑定結果不實誤導、弱化礦井瓦斯管理工作,引發瓦斯事故,現就進一步加強鑑定報告存在問題的97處礦井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重新組織進行突出鑑定或直接認定爲突出礦井。
2.重新組織鑑定的,鑑定結果經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定批准前,一律按突出礦井進行管理。
3.自本通知印發後超過6個月仍未完成重新鑑定工作的,直接認定爲突出礦井。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