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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遊春亮本報通訊員汪林豐
“六一”兒童節臨近之際,關於孩子的話題再一次引起人們的關注。在廣東省深圳市這個擁有280萬輛機動車輛的城市,“注意車子,注意安全”更是每一位父母對孩子再三的叮囑。然而,現實中還是屢屢有悲劇發生,經常有鮮活的小生命,在堅硬而冰冷的機動車面前瞬間逝去。
記者近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從近一年來該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來看,就至少有20名10歲以下幼童倒在了機動車的車輪下。
交通事故致死幼童令人痛心
3月22日至24日,3天之內,深圳市有4名小孩先後被車撞致死,引發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其中發生於3月24日深圳市橫崗街道華西六巷的7歲幼童周某被撞死一案,犯罪嫌疑人楊某已於4月份被深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深圳市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檢察官陳仲賦告訴記者,從深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交通肇事案件來看,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的這一年時間裏,就有超過20名10歲以下幼童倒在冰冷的機動車下。
“這是從我們審查逮捕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來看的,不排除還有一些類似案件並未呈捕。另外,交通肇事罪案件只是交通事故案件的一部分。在有些交通事故中出現了幼童死亡,但由於責任劃分等問題並未認定成交通肇事罪案件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一年實際發生的在各類交通事故中致死的幼童,肯定是遠超這個數目。有這麼多家庭瞬間破裂、這麼多夫妻瞬間失去愛子,毫無疑問都是讓人非常痛心的。”陳仲賦還反映,從這些案件來看,一是很多司機、父母的安全意識都嚴重不足;二是外來工子女的安全問題讓人非常揪心。
案發原因多在起步停車轉彎
記者在採訪中獲悉,從這些審查逮捕的交通肇事案來看,原深圳市關外的寶安、龍崗兩區,依然是交通肇事罪案件的高發區。陳仲賦向記者分析說,“這20起致幼童死亡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近8成是發生在寶安、龍崗兩區。”
“從案發原因來看,屬於機動車的起步、停車、轉彎過程中,一些司機的安全意識不足,未能注意觀察路面交通情況造成事故,這種比例非常高。”
2013年3月10日16時許,谷某駕車在寶安區福永街道某路段轉彎時,未注意觀察道路情況,車頭左角與6歲女童林某發生碰撞,致其搶救無效死亡。
2012年12月21日16時30分許,鄧某在坪山新區某空地處停車倒車過程中,未查看周邊情況,將在空地玩耍的1歲小孩寧某碰軋,致其當場死亡。
如2012年8月21日17時30分,周某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寶安區某集貿市場入口收費崗亭,停車刷卡起步前行時,將蹲在其車頭前方獨自玩耍的3歲幼童劉某碾軋並致其搶救無效死亡。
“還有其他一些案發原因,如在居民區內駕車卻未減速等,2013年3月24日發生於橫崗街道華西六巷的楊某交通肇事案即屬於這一種情形;還有的司機甚至酒後駕車,如犯罪嫌疑人馬某於2012年11月30日和幾個朋友喝酒後,駕車在鳳凰山大道由東向西的途中,先與人行橫道前端的防撞沙桶發生碰撞,又將一名橫過道路的9歲兒童碾軋致死,之後馬某還駕車逃逸,十幾天後馬某被抓獲,後被檢察機關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另外,也有個別案件是由於校車存在安全隱患等引發的事故致校車內的幼童死亡,也需要引起注意。”
幼童父母安全意識不足
在提醒駕車司機加強安全意識的同時,陳仲賦還談到,一些父母作爲監護人,安全意識不足,未盡到監護職責,這也是部分交通肇事案中致幼童死亡的原因之一。
2012年12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羅某駕駛貨車沿深圳市平湖街道橫東嶺路行駛中左轉彎時,與自行車上的一對母子發生碰撞,造成自行車上7歲幼童死亡。經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犯罪嫌疑人羅某在左轉彎時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應承擔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谷某(小孩的母親)駕駛非機動車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未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應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還有如2012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黃某駕駛小轎車沿龍崗區阪田街道居里夫人大道行駛中經百草園內西門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2歲幼童葉某發生碰撞,造成葉某搶救無效死亡。交警部門認定黃某在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葉某不按規定橫過機動車道,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這些案件中,這些幼童的父母,明顯由於自身的安全意識不足等未能對小孩盡到監護職責。事故的發生,往往就在一瞬之間,這也需要每位家長時刻看護好自己的小孩。如我們曾辦理過的一宗案件,小孩到路邊拉大便,小孩的家長跑回家取紙巾,就在那一兩分鐘,後面的車輛已將蹲在路邊的小孩碾軋。”
外來工子女交通事故高發
“我們在辦案中發現,這些在交通肇事案件中死亡的小孩,多數都是外來工子女,這是爲什麼?這也給我們敲了下警鐘,同時也應成爲我們下一步普法宣傳及預防工作的方向和重心。”對此,陳仲賦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外來工子女的交通事故高發,一是他們對小孩的照料不足,很多外來工夫妻雙方都在打工,這是一個現實的問題,造成小孩常是獨自在路邊、小巷中、空地上等自行玩耍,這無疑加大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風險;二是他們整體的安全意識相對薄弱,對一些交通規則或交通常識如行人靠車道右側行走、可怕的內輪差等認識不足或缺乏瞭解,小孩也就跟着缺少這方面的安全教育等;三是在我市人口密集、車輛衆多的大前提下,整體的交通安全環境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原關外的寶安、龍崗兩區,更是如此。”
對此,陳仲賦也提出了自己的呼籲與建議:首先呼籲司機、父母們都要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意識,司機在駕駛中切記要尊重生命、謹慎駕駛,父母們哪怕你再忙,也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小孩;其次,我認爲要從源頭抓起,在考取駕駛證的時候不光要考覈駕駛技能,還要有意識地提高安全意識方面考覈的比重;另外,共同營造一個交通安全的大環境非常重要,特別是針對外來勞務工及子女而言,比如說,交通管理部門、勞動者權益保護部門、基層組織、學校幼兒園、甚至外來勞動工的工作單位等多通過宣傳引導、提醒教育,加強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在相關地段特別是寶安、龍崗兩區內完善交通信號燈和道路交通標誌線,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危險係數高的地段增加提醒警示牌等,在一些居民區增設減速帶等。“我想,這些具體措施都是有必要且有意義的,關注未成年人的權益,關注外來勞務工人員子女的安全,我們都責無旁貸”。本報深圳5月2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