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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井蓋之上,卻浮現出整個社會的心態。本報記者郎凱攝
上個星期,當銀川爲十多萬個井蓋投保的消息對外發布後,引發的不僅是諸多媒體的跟蹤採訪,以往平靜的井蓋傷人投訴電話也突然熱鬧起來。對於銀川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監察大隊隊長杜靈軍來說,這個星期無疑是五味雜陳的。
在他看來,本以爲是“常規中的常規工作”,“算不上什麼大事”,卻發生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他說:“其實銀川市的井蓋投保,我們並非第一家。初衷也很簡單,就是爲了市民和管理工作更加到位。”
突然增多的投訴電話
當井蓋投保相繼成爲諸多媒體的熱點新聞後,隨之而來的還有突然增多的索賠投訴電話。事實上,以往每年銀川市市政工程管理處處理的類似投訴不過十餘起,而最近每天都有幾起相關的投訴,這使得杜靈軍大爲不解。
這些投訴中,不僅有井蓋權屬不明的問題,還有荒郊野外的無主井蓋,以及時限較長的投訴,甚至有人對着保險公司“獅子大張口”。所以,這幾天杜靈軍不僅要面對各類媒體的採訪,還要處理各種各樣的投訴。“我們有24小時的投訴電話,隨時能夠掌握情況,一接到投訴,我們就首先會確定井蓋的權屬。”
其實,在銀川大大小小的井蓋中,不僅有市政管轄的,還有電力、電信、天然氣、自來水等企業的井蓋,還有數量不菲的小區專屬井蓋,由於權屬的不同,責任的界限必然有所不同。但由於市政管轄的井蓋數量龐大,因此造成了“井蓋都由市政管”的錯覺。
在以往接到的投訴中,有不少都是市民誤將其他權屬的井蓋當做市政的例子,杜靈軍說,除了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他們還不得不承擔通知其他企業及時維修更換井蓋的“分外事”。不過,杜靈軍對此早已習慣,“甚至經常捱罵,不過老百姓的想法都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仔細觀察,銀川市城區範圍內的井蓋,有不少已經塗上了特別的顏色,比如藍色。而這種悄然進行的改變,其實就是希望市民能夠認清井蓋的權屬,進而爲井蓋管理失誤帶來的損失提供基本的索賠依據。
井蓋投保爲哪般
對於“獅子大張口式”的索賠,杜靈軍本人並不願多談。在他看來,市政工作與市民生活緊密聯繫,“捱罵非常正常,市民不瞭解工作也很正常。”但杜靈軍更願意講明白爲井蓋投保的初衷,“其實並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樣。”
當這一新聞見諸於媒體,各種評論的聲音也隨之而來,一位評論作者這樣認爲:“說難聽點,就是用公款爲自己的失職買了一份‘安全’”。實際上,銀川市每年都會發生由井蓋帶來的受傷事件,但銀川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支付的賠償金大多在1萬元左右。而此次購買的保險,費用達到每年10萬元。如果按以上的邏輯,簡單一算,這顯然是虧本買賣。
杜靈軍說:“爲井蓋購買保險,並不是說我們就會放鬆管理。恰恰相反,我們還會更加細緻地管理所轄井蓋,這其實並不是矛盾的。”儘管誰都不願意看到由於井蓋發生的傷人事件,但這項保險確實能給市民帶來更多的保障。此外,由於銀川市區面積的不斷擴大,井蓋數量不斷增多,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在增大,使用保險來分散事故成本,本身也是爲納稅人負責。
對於市政方面來說,井蓋丟失是其中最大的隱患。雖然銀川市市政管理處採用了多種手段,包括使用新材料井蓋,以防止井蓋被偷竊,但仍然不排除有此類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因此,杜靈軍也呼籲市民發現井蓋丟失後,及時與市政方面聯繫,減小井蓋丟失帶來的損失。
索賠需要注意什麼
除了丟失井蓋造成人員財產損失,井蓋的破損、移位等也會形成隱患。比如,一些權屬不明的井蓋丟失後,市政方面在聯繫不到權屬單位時,首先會用備用井蓋蓋住井口,而由於規格不同,很可能會發生井蓋高於地面的情況。如果有一個腿腳不好的市民被絆倒,也會形成索賠糾紛。
事實上,如果發生由於井蓋產生的損失,確權是決定賠償方的第一要件。換句話說,就是誰的井蓋誰負責。而這張10萬元的保單,理賠範圍僅限於市政所轄的井蓋,而且必須是市政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
因此,如果發生問題,首先要確保自己的安全,第一時間聯繫市政方,並保存相關人證物證,在一系列賠償條件達到時,保險公司纔會啓動理賠程序,根據責任歸屬來決定理賠。杜靈軍強調,理賠金額是有上限的,而這些都是保單之中規定的。如果對理賠有異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通過法律來判定責任歸屬。
該保險合同期限爲1年,每人責任限額4萬元,意思是個人最高可獲得4萬元賠付;每次事故責任限額30萬元,即一次事故中,不管有幾個人傷亡,總賠付金額爲30萬元;累計責任限額160萬元,意味着一年之內,保險公司對此類事故的最高賠付爲160萬元。如果在保單期限內超過160萬元,保單將自動終止。
在杜靈軍看來,爲井蓋投保,其實是一次市政管理的積極嘗試。無論對市民,還是日常的市政管理工作,都會產生諸多益處,這也是爲什麼外地和本地都早已開始這樣嘗試的原因。因此,他不希望對這樣的做法過度解讀,甚至是誤解。“城市屬於每一個市民,包括井蓋,作爲管理方,我們希望沒人能夠用上這份保險,就讓它們悄悄地來,悄悄地走,默默地成爲我們的後盾。”
-本報記者皇甫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