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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宏寧通訊員李國羣)明知兒子沒駕照,還讓他開車,不料撞死了人。此刻,這位糊塗父親竟然隱瞞事實,替兒頂罪。最終,父子倆雙雙獲刑。
老李是一名貨車司機,兒子小李一直跟着他跑貨運,但沒有考取駕照。2012年9月5日16時許,老李讓小李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運貨。貨車行駛到興慶區紅墩子工業園附近的交叉路口時,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致使轎車上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兩車均有損毀。事故發生後,老李替兒頂罪,但沒能瞞過警察。
興慶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老李明知小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卻仍然將機動車交給小李駕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於“機動車輛所有人指使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之規定,李氏父子的行爲均構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