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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5月27日從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爲加快吉林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吉林省出臺《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促進城市公共交通與城市協調發展。
城市公共交通作爲關係到人民羣衆“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爲社會公衆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公益性事業,促進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是改善城市居住環境,促進城市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城市功能正常運轉,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關鍵,也是轉變城市交通發展方式,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戰略選擇。
通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吉林省將形成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網絡,城區萬人公共交通車輛擁有量、中心城區公交站點覆蓋率、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公交車進場(站)率、公交出行分擔率等達到各項標準要求,確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主體地位,滿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優先發展城市交通的過程中,吉林省將重點做好規劃編制實施工作,發揮公共交通對城市發展的引領作用。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設立公交專用道,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權優先。加強市場管理,規範城市公共交通經營行爲。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拓寬投資渠道,促進城市公共交通加快發展。推進行業改革,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記者趙赫)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