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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羣衆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羣衆路線,密切聯繫羣衆,服務羣衆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如何做好羣衆工作?筆者將近幾年參與信訪接待、做羣衆工作的體會概括爲四個字——禮、理、恕、了。
以禮爲羣衆工作基本點。儒家認爲:“禮之用,和爲貴。”我們將這一傳統理念,賦予全新的內涵,引入接待工作之中,用“禮”來體現“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思想,使“禮”在接待工作中外化爲一種態度、一種方法。培養“有禮接待”意識,盡力做到有熱心、細心、耐心、誠心。樹立“有理推定”的接訪理念,在羣衆工作中切實做到換位思考。堅持“禮”貫始終,擦亮文明示範窗口。
理是羣衆工作的主要方法。理,包含着整理、疏導、辦理、道理、理解等內容。羣衆工作也一樣,不能眉毛鬍子一起抓,必須理清楚上訪問題的性質、原因,理清楚解決問題的方法步驟、類型,因人施策。對不懂法而申訴的,通過耐心細緻講解政策法律、程序等,消除顧慮,勸其息訴。對於時過境遷、失去複查條件,來訪者情緒偏激、胡攪蠻纏的案件,要耐心溝通疏導,釋法到位,待其冷靜、理智後再處理。
恕就是讓申訴者感受到寬容和理解。以己之心換人之心,“恕”包含有寬恕、諒解的意思。讓申訴者感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寬容,得到理解和寬慰,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意義重大。要做來訪人傾訴衷腸的貼心人,消除其憤懣情緒,向其詮釋執法者“恕”之理念,使其也能寬容他人,對社會報以感恩之情,樹立自信心,揚起新生活的風帆。
案結事了是目標。了,就是了結,即“案結事了”。把一切工作圍繞着“事要解決”展開,把羣衆情緒作爲“第一信號”,把羣衆需要作爲“第一需要”。對於不滿意處理結果的重複訪,要抱着“千訪不厭”的態度,在不違反保密規定的原則下,將辦案過程和處理結果向來訪人公開。
綜上所述,“禮”、“理”、“恕”、“了”,各有不同的內涵,又有着密切的聯繫:“禮”是接待工作的基礎,是貫徹控申工作始終的理念和方式;“理”是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禮”是“理”的準備,“理”是“禮”的展開;“恕”是接訪者應具備的心理境界,是“禮”和“理”的深化,它既包含着古老的哲理,又體現着時代的特徵;而“了”作爲關鍵點,則是各個環節應圍繞的中心,也是做好羣衆工作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陽光執法,寬嚴相濟,才能達到“了”的執法境界。因此,四個方面既互相區別又互相聯繫,密不可分。
(作者系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