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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取得銀行的貸款,竟然想瞞天過海,向擔保公司出具虛假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作爲反擔保,自以爲天衣無縫,豈料最終難逃法網。日前,徐永良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江蘇省洪澤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6月22日,江蘇豪亮燈飾有限公司負責人徐永良向洪澤華盛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提出擔保申請,並以徐永良在浙江台州的一處房產作爲反擔保。之後,豪亮公司分別與洪澤信用社、華盛擔保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反擔保合同。當天徐永良所借190萬元款項到賬,全部用於償還公司之前所欠款項。貸款到期後,徐永良未能償還,華盛擔保公司欲將徐永良提供的房產抵債。但經鑑定,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蓋印章均系徐永良僞造,真實房屋所有權證書早已被抵押給另一債權人朱某,而豪亮公司也已人去樓空。華盛擔保公司立即報案,2013年2月16日,徐永良在浙江台州被抓獲。 (秦穎陳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