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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爲安監局局長,邵明華在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收入不入賬與他人合夥私分、虛報個人支出等手段,23次貪污17萬餘元;還先後24次收受他人賄賂財物共計約9萬元,爲他人牟取利益。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檢察機關了解到,江蘇省漣水縣安監局原局長邵明華因涉嫌貪污、受賄被提起公訴。值得一提的是,這位局長真正做到了“以公爲家”,不但自己和家屬外出旅遊的費用由單位“報銷”,就連自己購買衣物、皮鞋,甚至家庭電費都由單位埋單。
新官上任換房又換衣
現年47歲的邵明華是江蘇漣水人,2008年9月調任該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在調任安監局即將走馬上任之時,邵明華認爲自己在縣城的老房子已經有些年頭了,考慮置辦一套與自己的身份地位相“適應”的房產。2008年9月,幾經比較,他看中了與縣政府僅一路之隔的一個小區。好位置當然好價錢,購房款還差一點,他想到了建築商成某。
得益於邵明華的關照,成某在漣水縣南祿鄉做了不少道路工程,賺了不少錢。接到邵明華要借5萬元的電話,成某沒有猶豫,很快就從銀行提了5萬元送上門。
俗話說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有了新房子,邵明華又考慮改變一下形象,提升一下穿着檔次,不能讓人覺得土氣。2008年11月的一個週末,這位新任局長顧不上休息,驅車趕往30多公里外的市區購買了2340元的衣物,並暗示駕駛員以接待用菸酒名義到單位報銷。
隨後,夢特嬌風衣、報喜鳥西服、花花公子休閒上裝……邵明華隔一段時間就要逛商場,漣水縣安監局的“來客”也隨之消耗了1.5萬餘元的菸酒。到了後來,甚至連家裏的電費也變成了單位的“菸酒”。
收受賄賂放任安全事故
2009年春節,是邵明華擔任安監局長之後的第一個重大傳統節日,也就是在此期間,他對手中的權力有了新的認識。
漣水鞭炮公司作爲該縣煙花爆竹的總經銷商,是安監重點監管單位,安監部門經常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提醒公司,整改不到位將被責令停業整頓。在業務往來中,該公司負責人楊某和邵明華逐漸熟悉起來。
臨近春節,楊某帶着事先準備好的2000元超市購物卡找上門來“聯絡感情”。從這次開始,中秋、春節,楊某一年兩次“上供”從不間斷。到2012年春節,邵明華先後7次收受楊某“過節費”1.4萬元。作爲回報,幾年間,邵明華不僅在日常工作上對鞭炮公司大開綠燈,從不處罰,還經常派人嚴厲打擊鞭炮公司以外的私自售賣行爲。
賺到了錢,楊某更加感激邵明華,不時送點菸酒特產。其間,安監局兩次組織旅遊,楊某都積極參加,還見縫插針,分別送上2000元和3000元現金,對此,邵明華坦然笑納。
“明白人”絕不止楊某一個,紙業公司、化工企業、肥料公司……爲了在工作中得到邵明華的關照,衆多老闆帶上購物卡和菸酒紛紛和安監局長聯絡起“感情”來。
2009年7月,某肥業公司蓋廠房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1名工人當場死亡。安監局事故調查組作出罰款25000元的決定。但在邵明華的幫助下,該公司只交了8000元罰款。同年8月,某紙業公司連續發生兩起安全生產事故,死亡兩人。按規定應在10萬至20萬元的範圍內進行處罰,在邵明華幫助下,均按最低限給予其處罰。
2010年7月,某化工企業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在邵明華幫助下,安監局沒有按規定的10萬元對該企業進行處罰,只罰了6萬元,並且“服務”到家,沒有開處罰票據,而是開財政票據,將企業負面影響消弭的乾乾淨淨。
私設“小金庫”拉攏人心
安監部門作爲集管理權和執法權爲一體的機構,在管理和執法過程中收費、處罰項目較多,並且有相當的自主權利。企業爲了順利通過安全評價,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處罰或者能在安評市場上得到安監部門支持,多拉業務,形成了向安監部門支付贊助費的“潛規則”。
然而,對於這些費用,邵明華安排不入單位賬戶,而是設立“小金庫”。
2011年春節前,某拆除公司因爲安全事故有人死亡,需要到安監局開證明理賠。按規定,沒有立案處理,安監部門不能開出證明,但該公司開出了贊助費3萬元的價碼要求通融後,邵明華當即答應。
“要過年了,大家比較辛苦,班子每人分點吧。”經邵明華安排,在3萬元中拿出12000元分給了“班子”成員,其中他本人分得4000元。而其他部分則進入了他私設的“小金庫”。
2011年春節,某加油站搬遷需要安監局初步審覈意見,被邵明華索要贊助費兩萬元。隨後,他又從小金庫拿出5000元,以補助名義給局裏所有職工每人發了1000元。
某安全評價公司想要進入漣水市場,找到了邵明華。“可以啊,按行規支付贊助費。”邵明華的回答很爽快。2012年春節前,該公司按在漣水業務總量的30%向漣水安監局支付了26000元贊助費,除開發票稅收1400元外,其餘24600元被邵明華在內的5人私分,其本人分得8600元。
對於“小金庫”資金的管理,邵明華十分重視,不但分散由多人保管,還要定期報告結餘情況。在使用上,除了有時團體私分外,主要還是方便其個人使用:外出學習拿2000元,買個電腦拿1萬元,甚至家屬旅遊也從中開支。經查,2010年4月到2012年5月,他先後以各種名義支用3萬餘元。(記者馬超通訊員飛翔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