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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丹
6月30日,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一年試行期將結束。近日再次公佈新的限牌徵求意見稿,在20個細節方面進行調整。在徵求意見之後,從今年7月1日起,舊的將自動失效,新的將開始執行。
對於新車上牌,徵求意見稿確實作了較大幅度的讓步,由於不少標準被放寬,過去必須通過搖號和拍賣才能被滿足的購車需求得到額外釋放,相應地,這也會部分減少車牌申請的數量,包括將考慮設置郊區牌,使得郊區市民不必參與搖號與拍賣,從而可以減少車牌申請量。其次,對車輛更新的排量限制予以放寬:原車排量在2.5升以下的,可以更新爲不超過2.5升的車輛;原車排量超過2.5升的,更新不得超過原車排量。這些在試行一年中受到較大異議的條款,在這次調整都予以了迴應,而且作出了人性化的考量。但與此同時,對於存量車的控制卻引發了一些爭議。新的徵求意見稿規定,舊車10年內可不限次數換新車,10年後只能搖號或競價換車。表面上看標準似乎放寬了,但卻被質疑等於變相強迫車主10年內換車。此外,報廢車輛車牌同時作廢,不得保留。廣州限牌的核心在於控制車輛的增長數量與速度,舊車與報廢車都屬於存量車,本不應在控制的範圍之內。而且存量車牌在一定期限內作廢,使得這部分車主必須再次參與搖號或者拍賣,在發牌量一定的前提下,必然增加了對現有資源的爭搶。4月份廣州車牌個人搖號中籤率僅5%,相當於20人搶一個指標,競爭激烈程度已經創下歷史新高。可以想象,在可預見的將來搖號中籤必然愈來愈難,實在沒有必要再製造更多不必要的競爭。
1月14日,商務部發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根據這個規定,自5月1日起,小、微型私家車將不再設置強制報廢年限。這意味着,只要汽車質量過硬,車主可以一直使用,直至它跑過60萬公里的路程。新規定的推行除了極大地減輕車主們的經濟負擔之外,還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即便車齡長、工作狀態卻依然理想的車輛繼續上路,節約社會成本。但10年後只能搖號或競價換車的規定,必然逼迫多數人趕在10年之內把車換掉,車主們過早考慮換車的問題,那些狀態還不錯的汽車則不得不走入快速貶值的行列。對於社會而言,對於個人而言,對於車輛而言,都將是一種浪費。鼓勵物盡其用,是《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初衷,同樣應該成爲廣州限牌政策的原則。適當延長重新搖號或競價的時間,同時適當限制換車的次數,取得一定程度上的平衡,纔是對於存量車更好的管理。
說到底,限外與限牌都是不得已而爲之的措施。在有效改善廣州如今日益擁堵的交通狀況的同時,應當最大限度地還方便於民,還權益於民。與北京、上海兩直轄市的限牌、限外政策考量焦點不同,廣州作爲省會城市,還肩負着更多經濟、社會、物資流通的功能,這是政策制定者不能迴避的現實。只有制定更合理、更人性化的限牌政策,才能保證限外政策可以兼顧更多人的利益,獲取更多人的信任與認同。就大方向而言,此次廣州限牌措施的20項調整正努力向人性化的目標靠近,只是在細節處理上,似乎應有更多的考慮與平衡。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