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上午,我市召開“五車”違章、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動員會。根據市創建指揮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即日起至7月底,我市將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爲期兩個月的“五車”(殘疾人代步車、摩托車、三輪車、板車、黃包車)違章、非法營運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重點地區、重點路段的“五車”非法營運車輛和非法營運組織。
車站、商業街區等
成爲重點整治區域
“五車”現象挑戰了社會的公平秩序、危害了人身安全、影響了城市形象,整治“五車”現象,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和社會發展全局,意義重大。
據介紹,對乘客來說,“五車”高價宰客、中途下客等情況經常出現,更爲危險的是,一些從事非法客運的“五車”車況差,容易發生交通事故,而乘客一旦受傷難以得到合理的賠償。
爲整治“五車”非法營運,我市要求,各縣區要進一步完善組織架構,抽調精兵強將,突出重點地區地段、重點時段和重點人員進行集中整治。據介紹,火車站、汽車站、商業街區、八一廣場、洪城商圈、高校園區以及城鄉結合部等區域,成爲整治的重點。同時,要嚴肅考覈,通過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使“五車”整治取得預期效果。
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
不得從事營運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及小型客車管理的通告》,加強對本市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及小型客車管理,維護本市道路交通秩序,淨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市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通告》提出,南昌市行政區域內禁止利用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從事營業性運輸,禁止小型客車從事非法營運。
禁止摩托車在南昌市城區通行。摩托車駕駛者有以下違法行爲的,由公安交管部門視不同情況依法處以暫扣、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違反交通禁行規定;無證駕駛;駕駛無牌無證、套牌遮牌、非法改裝車輛;不戴頭盔;亂停亂放。
電動車未上牌、違規載人
將被交管部門處罰
《通告》提出,對電動車未按規定上牌、違規載人的,由公安交管部門處罰;對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亂停亂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罰。
對利用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由交通運輸部門依照《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予以處罰。
車輛擅自改裝後上路行駛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責令恢復原狀。
各相關執法部門在查處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小型客車違法違規時,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證據保存。
對非法生產、拼裝、改裝車輛的廠家、加工業主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查處;對非法銷售車輛的網點,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凡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還提出,希望廣大市民珍愛生命,積極維護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自覺抵制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營運和小型客車非法營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首席記者吳躍強見習記者高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