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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審議了《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修訂草案)》。《辦法(修訂草案)》規定,城市新區開發、城鄉新建居民區或者舊城區改造按照規劃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交付使用。
審議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隨着我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地新城區建設、舊城區改造正穩步推進,但作爲配套設施的學校建設卻相對滯後,不能滿足人民對教育的需要。
爲解決這一問題,《辦法(修訂草案)》明確了學校建設與居民區建設的“三同時”,還增加規定:“新建五千居民以上規模的住宅區,應當配套一所小學,一萬居民以上規模的住宅區,應當配套一所初中”。而在城市新區規劃中,必須對學校設置進行同步規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住建、規劃等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學校建設專項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鑑於部分地區財政狀況緊張,而房地產開發商具有建校的便利條件等情況,《辦法(修訂草案)》增加規定,鼓勵房地產開發商按照政府制定的規劃,配套建設中小學校。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