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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晚報》昨天報道,武漢將對賓館、飯店、餐館、學校食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剩飯剩菜行爲制定處罰辦法,用規章制度約束浪費行爲。
據央視報道,我國每年浪費的糧食,相當於2億人一年的口糧。在此背景下,武漢通過處罰來約束“舌尖上的浪費”,不失爲一着好棋。比如在德國,無論自助餐還是點餐,都不能浪費。一旦發現有人浪費,任何見證人都可以向相關機構舉報,工作人員會立即趕到,按規定罰款。
不過,筆者認爲,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不能止於處罰,還需其他措施配合,方能收到良好效果。
分析“舌尖上浪費”的原因,有些消費者是爲了面子,請客時一般多點幾個菜,不至於因爲菜不夠吃引發尷尬;還有就是賓館、飯店爲了獲利設立最低消費,客觀上縱容消費者多點菜。對於公務宴請、公司單位之間迎來送往等方面的浪費原因,無外乎這些宴請一來花的不是自己的錢,二來花錢不受監督,當事人自然樂得吃好喝好,留下個慷慨待客的好名聲。
因此,杜絕“舌尖上的浪費”,除了要對浪費行爲進行處罰,同時還得對症下藥,根據浪費的具體原因出招。比如,韓國上世紀末推出一項法令,如果一家餐館能向顧客提供把飯菜吃光的標準菜單或是讓顧客把吃剩下的飯菜打包帶走,就可享受減稅或減收30%水費的優惠。此舉一出,很多餐廳在客人點餐時都會提醒客人注意飯菜的分量。筆者前幾天在一個餐館吃飯,臨走要求打包時,該餐館免費提供打包盒,這樣的鼓勵雖小,效果也卻不錯。再比如,在德國,政府不能隨便請客吃飯。政府的財務制度卡得很嚴,報銷手續複雜。即便是普通宴請,也要首先填寫請客申請表,詳細說明請什麼人,大概價格、請客目的,然後交給領導簽字,經批准後才能請客。這一從源頭管住“舌尖上浪費”的舉措很值得我們學習借鑑。
(來源: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