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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
廣州市成功舉辦了2010年亞運會之後,有關廣州市債務數字的傳言就不絕於耳。在日前的例牌接訪活動中,廣州市審計局局長張傑明對此迴應稱,截至2012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爲2414.03億元,但並不包括利息。他還表示,廣州政府性債務規模總體健康,2400多億元的債務中,大部分都是5年以上的長期債務。
相對於2012年廣州市一般預算財政收入爲1088億元而言,2400億元不應算做是小數字。有人測算,2400億元的債務每天的利息就達4000萬元。作爲納稅人,我們擁有知情權,公衆關心廣州市的債務規模是應有之舉;而從問責的角度出發,市財政局對相關的傳言作出澄清,以釋除公衆疑慮是非常必要的。
廣州市在形成債務的過程中,尤其是籌備亞運會期間,不一定是以市政府或者市財政局作爲舉債的主體去申請銀行貸款或發行建設債券,舉債主體可能是廣州市的各大投融資平臺如廣州地鐵、廣州城投、廣州水投等,投融資平臺都以公司的形式出現,其舉債當屬公司債而非政府債,然而當上述的公司債發生違約事件時,市財政爲其債務兜底的可能性是很大的!那麼這些債務是否應該統計到廣州市政府的債務規模之中呢?如果都計算進去,數字龐大自不待言,可是畢竟並不是每一筆投融資平臺的債務都會違約啊!如果將投融資平臺的債務剔除出去,而這些平臺發生債務違約事件的概率的確是存在的,我們豈能視而不見?此外,還有一些諸如社保基金空賬運行、下屬區縣政府可能爲一些外來投資項目變相擔保等隱性負債和或然負債如果都計算在內的話,債務規模就更爲可觀了。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問題是,廣州市是否有能力應對現有的債務規模,包括到期時對債務進行還本付息?一般認爲,對於年一般預算收入1000多億的廣州市政府來說,表面看來,財政壓力還是相當大的,因爲在我國現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下,這1000多億之中絕大多數的屬於“吃飯財政”的支出,即用於維持各級政府的正常運作以及教育、醫療、社保等與民生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的支出,用於建設的財政資金幾乎無法從這1000多億當中去打主意,遑論用於地方債務的還本付息!然而,面對償債壓力,地方政府並非無所作爲,其“殺手鐗”無疑是借新債還舊債!只要地方政府繼續運作,依然擁有政府信用,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政府的債券不愁找不到銀行、保險公司包銷,地方政府出現債務鏈條斷裂的概率是很低的,當然這裏有一個債務規模和期限結構的配對問題,只要政府債務不是集中到期而需要大規模還本付息,地方政府依然可以安然度過償債高峯期。個人認爲,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地方債務問題,就拿2400億元爲例,看上去數字不小,怎麼辦呢?如果我們墨守成規,戰戰兢兢,生怕再增加債務而裹足不前,最終的結果可能是無法有效化解債務風險,甚至會讓債務風險不斷增加;相反,如果債務風險管理得當,債務的期限結構相對合理,我們不妨通過舉新債來發展新的投資項目,創造更多的價值和財富,一方面可以形成新的現金流以應付還本付息期的到來,另一方面,則通過經濟發展來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以有效抗衡和管理債務風險。基於以上的分析,我們不難得出結論,2400億其實還是屬於債務風險可控的範圍。從提高公共財政透明度的角度出發,市財政局不妨把債務規模數字公諸於衆,與全體廣州市民一道理性對待相關債務的還本付息和債務管理等事宜,也可以從中爭取廣大市民對於市政府採取相關財政政策(例如將來可能向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申請獲准發行地方債券)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是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