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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陳楓通訊員/粵衛信)本報上週報道,廣東將改革藥品集中採購辦法、新規則掛網徵求意見。由於廣東藥品採購改革歷來是全國重要的“風向標”,又涉及全省每年超400億元的藥品採購金額,因此備受各方關注。
昨天,廣東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接受南方日報記者專訪,介紹新規則的設計思路,迴應藥企和民衆關注的熱點問題。
該負責人介紹,5月17日,廣東省藥品交易相關規則(徵求意見稿)掛網公佈,截至5月24日徵求意見時間結束,共收到400多份社會各界反饋意見。感謝社會各界關注,目前正在組織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認真研究分析這些意見,將進一步完善我省藥品交易相關規則。
他透露,按照省政府部署,新規則將於6月份正式定稿。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預計於7月份上線,首先啓動基本藥物採購,10月份啓動醫保目錄採購,通過網上競價、量價掛鉤等措施切實降低藥品虛高價格。
據介紹,這次藥品交易新規則的總體思路是將我省藥品集中採購模式從“政府主導”轉變爲“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即政府主要負責建立規範,制訂規則,並對藥品質量、競價、交易等實施監管,具體招標採購由市場運作。
新規則將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分爲基本藥物、醫保目錄品種和非醫保目錄品種三類。基本藥物、醫保目錄品種由於是國家醫保承擔費用,這部分藥品將通過集中醫療機構採購,發揮團購優勢,用量降價。對非醫保目錄品種則由醫療機構自行與生產企業議價,實行網上交易。
亮點1
“量價掛鉤、招採合一”,降低藥價
傳統的藥品招標模式只重視招標,忽略了採購,通常低價中標的品種“有價無市”、“中標即死”。而這次新規則的最大亮點是,引入團購理念實行網上競價,實現藥品交易“量價掛鉤、帶量採購、招採合一”。
按照新規則,對於在醫藥市場中佔比最大(80%以上)的基本藥物和醫保目錄品種這兩大類,將由醫療機構填報每一品規計劃採購量,按全省或按醫療機構自主聯合體進行彙總,實行網上競價。設立“入市價”,相當於政府指導的“天花板價”,生產企業的報價不得高於入市價。醫療機構只能從中標生產企業採購,且必須嚴格履行合約,按填報計劃完成採購量。一旦填報的採購量完成,則與供貨企業的合同也自動終止。在這種模式下,生產企業競標前都能知道準確的需求量,獲取交易資格後也能得到本次所有市場份額,真正做到“量價掛鉤、帶量採購、招採合一”。這種規模效應有利於降低藥企生產成本,贏得降價空間,也符合目前國家醫藥集中採購體制改革的根本思路和要求。
亮點2
醫院不能指定具體廠家,避免“二次公關”
按照目前廣東藥品陽光采購辦法,同一品規的藥品經過競價篩選後,仍有幾個到數十個藥廠品牌入圍,供醫院自行挑選採購。這就容易存在藥企對醫院進行“二次公關”的空間,滋生藥品回扣等不正之風。
而新規則對醫療機構的品種遴選工作進行了重大調整,對於基本藥物和醫保目錄品種,要求醫療機構只能上報擬使用藥品的通用名、劑型和規格,不能指定到具體廠家。這樣經過集中網上競價後,每次採購只有唯一一個品種中標入圍,有效杜絕藥商“二次公關”。
另外,對於醫療機構不履行合同等違規行爲,將列入系統“藥品交易非誠信單位黑名單”,並對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亮點3
採購週期從一年壓縮到一月,動態交易
目前廣東藥品集中採購週期長達一年到一年半,這樣“一錘定音”,藥企一旦中標入圍,一年甚至一年半之內價格都是一樣的,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而沒入圍的藥企則得等待下一次採購啓動。
新規則將採購週期壓縮到至少每月一次,實現動態交易。建立了一個開放式、滾動式、能實時動態調整的交易平臺。生產企業可以隨時報名參加藥品掛牌交易工作,各家醫療機構可根據臨牀需要在系統上填報每批次計劃採購量,交易價格根據市場上需求量的多少由企業充分競爭後產生,量價掛鉤。掛牌入市價根據交易價格情況可以適時調整。相關政策也可以及時進行調整。
?熱點回應
擔憂:新規則“重價格輕質量”?
迴應:按照質量層次分五類競價
這次新規則徵求意見稿公佈後,一些藥企反應強烈,認爲其“重價格輕質量”,低價藥容易中標,對質量標準高、生產成本高的大藥企不公平。
廣東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迴應稱,這個問題其實已有考慮。所有醫保目錄品種將採取網上競價方式,進行質量層次劃分並分組。政府定價品種按現行有效的藥品最高零售價定價分類確定質量層次,分爲專利、原研、單獨定價和優質優價(含差別定價)、GMP五類。這樣確保不同層次、不同質量的藥品有不同的價格考覈標準。
而對於尚未進入醫保的國產和外資新藥,新規則規定醫院與廠家自行議價採購,隨時選擇進入交易平臺。“這意味着對自費藥採購是放開了,可以使老百姓及時用上新藥好藥,也鼓勵藥品創新。”
該負責人表示,新規則其實對藥企有不少利好。一是“量價掛鉤”,中標藥企通過規模生產、降低成本,贏得市場。二是每月採購、動態交易,中標機會更多。三是對於藥企普遍頭疼的醫院“回款慢”問題,新規則規定,交易各方通過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實行統一結算,醫院回款週期規定爲60天以內,拖欠藥款將受處罰。這樣加速藥企資金迴流,節約成本。
他表示,藥品採購工作一直是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廣東在藥品交易規則試行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將會不斷進行探索和改革,逐步完善我省藥品交易工作,在不斷滿足臨牀用藥需求的同時,進一步降低患者的用藥負擔。
?專家點評
藥品降價前提是確保質量
多位醫藥行業專家對新規則表示肯定,認爲其充分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利用現代化電子商務平臺技術,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避免招標中的尋租黑洞。同時也提醒,藥品降價的前提是確保質量。
暨南大學藥學院教授程國華表示,新規則採取第三方平臺交易方式,更加規範。量價掛鉤、規定回款週期等創新措施,有利於藥企降低生產成本,保障急需藥品供應,最終使百姓受益。
廣東省藥學會祕書長陶劍虹認爲,由於中國醫藥企業長期存在多、小、散的競爭形態,88%的企業銷售規模還不到5000萬元,仿製藥同質化競爭激烈。監管部門必須把藥品質量作爲剛性標準和企業生存的高壓線,杜絕質量不合格藥品在低價的保護傘下混跡於交易平臺。既要切實降低藥價讓百姓受益,也要維護企業合理利潤空間,激發和呵護企業提升產品質量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