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對昆明部分小學午餐回扣問題調查中發現,教師可以獲得按人頭算每天一元,外加"班主任補貼"每月五元的補貼。
據記者瞭解,在2011年4月的時候,昆明市各學校按照教育局規定,要求學校老師停辦學生小飯桌。在此之前有老師自己辦小飯桌。從2011年5月1日開始,規定學生們的午餐由專門的配餐公司配送。
在規定出臺之前,學生可以自願選擇中午到老師那裏吃午飯,老師聘有專門的人負責做飯,並提供午休牀鋪,下午2點30上課前孩子有人照應,並且有一兩個小時的午睡時間。現在變成由配餐公司配送,再加上一些管理費用,現在所花的費用之比以前在老師家稍微便宜一點點。
表面上學生家委會代表在招標上自主選擇送餐的企業,每個月學生餐費由家委會收取,直接交給企業,學校並不過手。但是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宋文傑認爲,校方可能是午餐交易的實際控制人。由於參與選擇和繳費的主體都是家長,學校控制操作行爲具有隱蔽性,學校領導和教師定期收受企業的一筆款項,如果不能對這筆金額作出合理解釋,那麼就可能涉及了一個商業賄賂。
當然宋文傑也指出,教師雖然是領取回扣的主體,但這個問題的主要責任人是校長或學校管理人,雲南省社科院的社會研究所所長樊間也指出,管理學生午餐本來就是學校的責任,企業爲此支付額外費用完全是無稽之談,他認爲,教師作爲事業單位人員不適再與企業簽訂合約,如果額外付出勞動,其報酬應該由教育系統支付,教育部門和校方不應該避重就輕,簡單把教師和學生午餐的勞動報酬推給企業。(記者陳鴻燕)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