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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錢鍾書夫人楊絳反對有人將錢鍾書往來信件及手稿公開拍賣的聲明發布後,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反響。昨天,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錢鍾書私人書信將被拍賣的行爲可能涉及物權、著作權、隱私權、名譽權等多項權利,“國家版權局支持著作權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訴求,並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
發表如是講話的是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他表示,就著作權而言,書信作爲文字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即寫信人。拍賣活動的相關行爲方在對信件進行處分時,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對書信做著作權意義上的任何利用,否則涉嫌對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侵害。比如將書信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公之於衆,就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權人的發表權。
他說,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對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侵權行爲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與此同時,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昨天也公開發出聲明:中國拍賣行業協會高度關注有關“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事件引發的社會反響。“對此,我會深切理解並尊重楊絳先生的感受和反應。鑑於由此給楊絳先生帶來的困擾,一方面我正協調相關人士,希望委託人能充分尊重楊絳先生的意願;同時,建議並督促當事拍賣企業積極融通各方,在法律的框架內,秉承楊絳先生一貫遵守的‘對文化的信仰’和‘對人性的信賴’精神,使問題儘早妥善解決。”
儘管此次拍賣引起了巨大爭議,但作爲當事方之一的中貿聖佳拍賣公司卻一直沉默應對,昨天記者輾轉聯繫上了該公司的執行董事殷華傑,電話中對方卻一言不發。在該公司的網站上,記者看到,今年春拍的公告中,“6月21日下午1時,也是集——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的日程依然在列。
有知情人爆料,楊絳方面律師前天已給中貿聖佳拍賣公司發去了律師函,要求對方撤拍。J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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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行爲何不擔責
據瞭解,此次拍賣的是錢鍾書上世紀80年代與時任香港《廣角鏡》總編輯李國強的書信往來,以及錢鍾書、楊絳、錢瑗一家三口書信及手稿共110件。儘管法律專家認爲,未經作者同意,拍賣私人信件嚴重侵害了作者及他人的隱私權和著作權,應依法禁止。但也有專家擔心,拍賣行在整個過程中並不承擔審查著作權的義務,它只對委託人負責,最終侵犯著作權的責任將由委託人承擔。因此此次事件的癥結依然在委託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