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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程觀薇首席記者吳躍強昨天,記者從市城管委獲悉,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增加<南昌市城市管理標準>嚴控區、控制區範圍的批覆》,我市決定新增嚴控區、控制區道路、廣場、河道。
據悉,根據《<南昌市城市管理標準>(試行)》,我市將市區劃分爲嚴控區、控制區和一般區。其中,嚴控區指交通主幹道、黨政機關、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市區主要旅遊景點和大型廣場周邊。
控制區指交通次幹道、一般旅遊景點和休閒廣場周邊。一般區指嚴控區、控制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嚴控區、控制區和一般區在環境衛生、市容市貌、市政設施、城市照明、園林綠化養護、排水及河湖管理有不同的標準。例如:嚴控區不得有佔道攤點、出店經營、亂堆亂擺、亂停亂放等違章行爲。控制區在不妨礙行人、車輛通行的區域,由轄區政府批准,並報市城管委備案,可設立臨時攤點(羣),實行限時段、限項目經營。
這次,我市增加嚴控區、控制區範圍,這些路段、區域的管理措施也將更加嚴格(具體見表)。按照要求,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將於6月1日起按照新增範圍進行城市管理日常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