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肇事小車撞在護欄上
本報訊主力記者楊凱文記者魏勇劍圖29日晚,南昌大橋進城方向發生一起連環撞車事故,肇事司機涉嫌酒駕和毒駕,同時還是無證駕駛。按照規定,該司機將面臨上限處罰。可交警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對方曾有精神病史,肇事車輛也並非本人所有。鑑於相關血樣檢測尚未公佈,案情處理變得撲朔迷離。
南昌大橋上車輛連環撞
29日20時40分,車號贛A2R817的小車途經南昌大橋進城方向時突然失控,車頭撞向護欄,並間接與另外兩輛過路小車發生刮蹭。據被撞車主報警介紹,他們下車找肇事司機理論時聞到對方身上有一股酒味,且有點神志不清。“當時我們衝着他(肇事司機)喊了好幾句,對方纔勉強有迴應,但壓根沒說下一步該怎樣處理。”
見狀,被撞車主懷疑肇事司機過量飲酒開車,應承擔事故全責。市交管局直屬二大隊事故科交警趕至現場勘查後,也懷疑肇事司機涉嫌酒駕。按照規定,交警將嫌疑人帶往醫院進行血樣抽檢,隨後又將其帶往大隊醒酒。
肇事司機有精神病史
據辦案交警胡強介紹,他們掌握到肇事司機姓胡,今年37歲,肇事時還無證駕駛,另外還疑似有毒駕行爲。“胡某在約束室裏舉動異常,先是滿口胡話,然後又用手銬將自己銬在座椅上。值班交警上前勸阻,胡某不但不聽,還來了脾氣,幾腳便將約束室裏弄得一片狼藉,不僅將監控設置踢到地上,還造成一些設施受損。”
胡某的行爲讓交警覺得奇怪。交警隨即找到胡某的家屬瞭解情況,得知胡某去年曾在省精神病院住院治療過。爲了弄清胡某這次是否因舊病復發誘發連環撞車事故,交警昨日凌晨叫上家屬,將胡某再次送往精神病醫院進行復查。
肇事司機責任未定
交警瞭解到,胡某所駕的肇事車輛並非其本人所有,當即找到車主詢問情況,車主承認借出了車,但借車對象不是胡某,至於車子最終怎麼到了胡某手中,胡某又爲什麼發生事故,車主表示不知情。
“《道交法》規定,誰肇事誰負責,因此胡某作爲肇事者,必須承擔事故責任。”胡強告訴記者,鑑於胡某涉嫌酒駕和毒駕的檢測報告尚未公佈,他們只能先扣車。至於下一步處理意見,如果醫院方面證實胡某在事發時有精神病發作情況,那麼只能要胡某承擔民事責任,無法追究其他責任;如果胡某沒有發病,他將面臨上限處罰,即要承擔刑事責任。
目前,由於案情的複雜性,交管部門將更加謹慎並妥當進行後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