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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烏蘭巴托5月31日電(記者霍文)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議會)全會31日通過《反洗錢和反恐怖法》修正案,這爲阻止和預防通過犯罪所獲非法資金進入蒙古國洗錢以及用於恐怖活動等提供了法律條件。
該法規定,對於通過銀行匯入或轉帳數額超過2000萬圖 格里克(約合8.5萬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235圖格里克)的可疑資金,有關部門有權審查。
根據有關部門的決定,可對通過銀行發生的可疑流通或轉帳資金審查3天,也可根據法院的決定延長審查期限。
此前,國際反洗錢組織曾向蒙古國提出警告,如果不修改該國現行的《反洗錢和反恐怖法》及相關法律,蒙古國極有可能成爲洗錢等類似犯罪的高發國家。該組織建議6月1日前通過有關法律的修正案,否則就將蒙古國列入洗錢國家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