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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玉林市警方31日向中新網通報,玉林市博白縣警方5月30日查處一起故意傷害案,持刀故意傷害3名婦女的葉海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報稱,5月30日11時33分,博白縣公安局接報警,稱在博白鎮飲馬江二路46號出租屋有人被砍傷,請出警處置。博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快速趕到現場,發現現場有3名婦女受傷,衣服被劃破,傷口外露。經現場詢問,3名婦女系被一名叫葉海燕的婦女持刀砍傷,並指認葉海燕仍在室內。處警民警向葉海燕出示證件,將其傳喚回派出所,並在現場收繳用於砍傷他人的菜刀1把。受傷的3名婦女被送到醫院治療。
經警方調查,5月30日上午11時許,博白縣婦女張某(61歲)、樑某(57歲)、覃某(61歲)等人認爲2012年葉海燕在網絡上污衊她們所開的旅社爲“性交易10元店”,並將她們親人的照片傳到網絡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譽受損,爲此找葉海燕討說法,要求賠償損失。葉海燕用手機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雙方發生爭執。葉海燕持菜刀將張某、樑某、覃某3人砍傷。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張某左上臂被砍2刀,樑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經法醫鑑定,張某、樑某、覃某3人爲輕微傷。
目前,葉海燕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據記者瞭解,葉海燕爲女權工作者,1975年出生,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人,現居住在廣西玉林市博白縣。今年5月27日,葉海燕在海南萬寧市第二小學門口舉着寫有“校長,開房找我,放過小學生”的牌子,抗議性侵小學生的惡行,此前,該校校長陳某鵬因帶6名小學女生開房被訴。隨後,葉海燕“校長開房找我”照片走紅,在網絡上引發衆多網民模仿,以此支持保護女童。
5月30日上午葉海燕在微博上發信息稱,房東告訴她有人不讓租房子給她,11點41分其發佈微博:“現在有四五個女人來我家打我”,隨後又發微博稱:“麻煩大家幫忙報警,只有我和女兒在家。”12點左右,她又發2條微博,稱一共有11個人左右堵在其家門口的樓梯。隨後,有人在微博上稱葉海燕被警方拘留,引發各種猜測與議論。(記者楊志雄劉萬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