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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天市考試院發佈了高考考試規則,需要特別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的筆,手錶也不得帶入考場內。
考生需在每科考前20分鐘(第一科爲考前30分鐘,外語科目考試14:30考生入場)憑《身份證》、《准考證》進入考場,在《考場座位表及考試簽到表》上簽名,按座位號對號入座。遲到15分鐘後(外語科按相關規定,14:45後遲到考生禁止入場)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其他特殊規定的除外)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需要特別提醒考生們注意的是,如遇到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應立即報告監考員);開考後,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考生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答題卡(紙)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的筆。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本報星級記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