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今年3月,80多歲的老太王某將房山區良鄉的一套房屋賣給了李某,共賣了120萬元。隨後,雙方帶着材料去辦理過戶手續。沒想到幾天後王老太單方叫停了房產過戶。李某將王老太告上了房山法院。
據瞭解,王老太愛倒騰房子,將位於良鄉的該套住房賣給李某後,本來琢磨能賣個高價,沒想到房價仍沒有下降勢頭。思前想後王老太后悔了,便緊急叫停了房子的過戶。
房山法院審理認爲,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規定,原告已按合同約定全額支付了房屋價款,被告理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故房山法院判決王某協助李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