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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顏家文實習生易佳琪)衡陽司機李師傅在長沙芙蓉華天酒店停了16個小時的車,準備出來時卻被索要320元“天價”停車費。經過覈實,該酒店收費標準並沒有經過物價部門備案,經過協調,昨日,李師傅終於將車開出了酒店。前天下午,李先生開車到長沙芙蓉華天酒店附近親戚家吃飯,順便把車停到了酒店後面停車坪。休息了一晚後,昨天一大早他去提車時被告知,要繳納320元停車費。酒店方聲稱,停車16小時,每小時收費20元錢,這是按公示收費標準收費。
李先生說,停車時他沒看見什麼收費公示牌,雖然知道要收費,但根本沒想到要收這麼高的費。酒店方表示,停車場在出入口對收費標準進行了公示,而且這些屬於市場調節價,並且通過了物價部門的備案。這裏的車位主要是提供給來酒店消費的客人,並非外來車輛。收費標準特意定得高,但在酒店消費的客人是不收錢的。
按照酒店的停車收費標準,除了在酒店消費的客人以外,外來車輛每小時收費20元,且沒有設置上限。但是芙蓉區物價局工作人員卻表示,這裏的停車場,沒有辦理備案手續。消費者可以把收費票證拿過去進行舉報。據物價部門介紹,停車收費分爲市場調節價、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酒店寫字樓屬於市場調節價,也就是說由企業自行定價,但是必須到物價部門報備。
在酒店的停車收費公示牌上,大家並沒有看到物價部門備案文件的具體信息,最後酒店承認備案手續還沒有辦下來。在雙方協商下,最終酒店放行了李先生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