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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紀委要求紀檢在職幹部職工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種名目的會員卡,做到“零持有、零報告”。在輿論的一片叫好聲中,對於此次清退會員卡的效果,卻仍有不少擔憂之聲。知情人爆料說,一些會所的會員卡是不記名的,其“私密性”是王牌,“刷臉”認證,認人不認卡。(5月30日《法制日報》)
“打鐵還需自身硬”,對於這次紀檢幹部自行清退會員卡,《人民日報》評論認爲:正人先要正己,反腐敗,以自身硬氣“立信於官”;也有媒體認爲,這次清卡,折射反腐新動向,向腐敗“零容忍”邁向堅實的一步;還有評論認爲,清卡,不能止於紀檢幹部,而應覆蓋所有黨政幹部……
不否認,這些觀點都很犀利,頗有見地。但是,有些人的擔憂也絕非杞人憂天,反腐鬥爭持續多年,但腐敗行爲並未從根本上遏止;有些專項整治,甚至是搞過幾輪,但只要風頭一過,仍舊會死灰復燃。尤其是,像這種無所不包的會員卡誘惑太大——不花錢,卻能“要風有風,要雨有雨”,享盡人間繁華與快樂,若要“自行清理”、自斷尾巴,有些人恐怕難以下手。更何況,會員卡的“私密性”,和一些會所消費“刷臉”不認卡呢!
反腐,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蒼蠅”,無論在哪個領域,是“腐”必反。所有公職人員收受各種名目的會員卡,都是腐敗行爲,乃至犯罪行爲,無論何時,都應該查處,嚴懲不貸。更不應該因會員卡在某些公權部門“蔚然成風”而法不責衆,在對待和處置上輕描淡寫,僅僅是一繳了之,甚至是不繳出來,有關部門也無可奈何。
反腐敗,要清退會員卡,這是毋庸置疑的。但高奏反腐號角,更要剷除腐敗的生存土壤。何謂“腐敗土壤”?就是個別部門和公職人員擁有的審批權、自由裁量權太大,制度設計有缺陷,法規政策與制度可以變通,亂行政、亂決策屢見不鮮。在這種土壤下,在公權機關不管辦什麼事,難免會有酒肉開道,錢物甚至是美色公關。
其次是腐敗文化盛行,有些腐敗是公開的,大行其道。比如,公款吃喝、公車濫用和公款旅遊,是腐敗,但反了多少?再如節日腐敗,逢年過節,一些中心城市車流激增,機關單位門前迎來送往,車水馬龍……哪一年、哪一次不是公開的祕密?但反了多少?再如百姓去機關辦事,動輒請客、送禮,也算不上祕密。像這樣公開的腐敗,就明目張膽發生在我們的周圍。如果我們聽任這些公開的腐敗大行其道,熟視無睹,抑或是制約無方、無效,註定會大大削弱反腐的效果。因此,公衆的希望是,在做好紀檢系統清理“會員卡”的同時,應對那些影響面廣而又十分惡劣的“公開的腐敗”現象進行一次全面治理和打擊,以正社會風氣。
反腐,可怕的不是我們社會出現多少貪腐大鱷,而是公衆看得見的公開腐敗。有腐敗文化在,官員腐敗會坦然,心安理得;公衆就會見多不怪,麻木不仁——看得見的腐敗尚不去下狠心反;對於諸如會員卡這樣“隱蔽”的腐敗,還能遏止得了嗎?
一些清廉的國家和地區反腐,除了法規、制度完善外,在反腐手段上實行“零容忍”:哪怕是腐敗一分錢,也要問責。唯如此,才能在社會形成清廉的官場生態與文化,引領所有官員潔身自好,好自爲之。否則,社會就是一個大“染缸”,誰浸身其中,誰都會多多少少地被“染黑”,難以“獨善其身”。故,反腐,須從反“公開的腐敗”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