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黃潔本報實習生孔一穎
“整理圖書雖然很累,但我學到了一些圖書管理知識。看着自己整理的整齊的書架,想着借書人可以擁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我覺得一切辛苦和付出都值得。”已經完成100小時義工考察的未成年人陽陽(化名)在思想彙報中寫道。
近日,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與門頭溝區圖書館共同建立“揚帆義工培育基地”,該圖書館將接收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幫助其完成考察期內的義工任務。
按照門頭溝區檢察院推出的義工懲教制度規定,輕罪未成年人需要通過參加幫助他人和服務社會的公益活動,接受矯治、教育和懲罰,這在北京檢察系統還是第一家。
2012年4月,陽陽和幾個成年朋友盜竊了一輛摩托車和一輛助力車。1個月後,幾人又盜竊一輛燃油型助力車,並將該車售出。十餘天后,陽陽等人準備再次盜竊時,被當場抓獲。
門頭溝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在受理該案時發現,陽陽作爲案中唯一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爲並沒有清楚認識。“就是跟着朋友找找摩托車,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陽陽說。綜合社會調查報告結果和案件情況,檢察機關決定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處理,但陽陽必須在圖書館做100小時義工。
門頭溝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處長劉玉霞介紹,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後,處於考察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經初步判斷有可能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爲“揚帆義工培育基地”接收對象。檢察院將根據具體案情及未成年人自身特點確定義工考察時間,一般爲50小時以上,100小時以下,檢方還可以根據義工表現情況,縮短或延長做義工時間。
門頭溝區圖書館館長表示,被安排到圖書館做義工的未成年人,主要負責借還圖書、圖書整理上架等日常工作,工作時間不會超過每天8小時,其還可以利用優勢,多讀書學習。圖書館將負責對接收的義工進行考察,檢察院則定期去圖書館抽查義工工作,並與義工進行交流座談。
“這是懷菩薩心腸,行霹靂手段。”門頭溝區檢察院檢察長許曉閔解釋說,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及生理特點較成年人存在善忘和不確定因素,單純靠證據隱匿或犯罪記錄封存,無助於其人生形成正確的觀念。唯有經由一定時空的約束,強制其對自己所犯錯誤進行集中反思,並予以一定強度的勞動,使其感受自食其力的欣悅和必要,並持之以恆,才能得到效果。
據悉,目前,門頭溝區檢察院已有兩名被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接受義工任務,均表現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