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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批接受巡視的20個縣(市、區)
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河源市源城區、連平縣,惠州市惠陽區、惠東縣,雲浮市云城區、雲安縣,肇慶市德慶縣、懷集縣,韶關市湞江區、始興縣,梅州市平遠縣、蕉嶺縣,揭陽市普寧市、惠來縣,廣州市荔灣區、增城市,湛江市霞山區、麻章區。
南方日報訊(記者/周志坤通訊員/粵紀宣)昨日下午,廣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黃先耀主持召開省委巡視組長會議,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李玉妹同志出席並講話。會議學習了王岐山等中央領導同志在2013年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對即將開展的今年第二輪巡視工作做出具體部署,要求巡視工作要突出重點,對違紀違法問題早發現、早報告,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會議強調,黨中央對巡視工作的部署,進一步明確了巡視工作的職責定位和重點任務,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必然要求,是反腐敗鬥爭的迫切需要,是巡視工作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充分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體現了“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的要求,爲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巡視工作指明瞭方向。從廣東省的情況來看,不正之風屢禁不止,大案要案居高不下,對黨的建設產生很大的衝擊和負面影響,必須通過加強巡視來強化黨內監督,推動黨的建設。巡視組進一步明確自身定位,履行監督責任,不僅要找“老虎”,也要找“蒼蠅”,爭取對違紀違法問題早發現、早報告,充分發揮巡視的震懾作用,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黃先耀指出,當前,巡視工作要在堅持《巡視工作條例》規定任務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四項工作:一是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着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重點了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個人廉潔從政,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婚姻和計劃生育,近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提拔使用或經商辦企業等方面的情況。對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和國有資產處置等腐敗易發高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要重點檢查,看有沒有按照規定公開招投標,有沒有違反徵地拆遷制度規定,有沒有經過用地審批和環評。
二是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方面,着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重點是檢查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三公”規定執行及費用情況,看他們有沒有違反規定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出國(境)。要了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舉辦婚喪喜慶事宜情況,看有沒有大操大辦或藉機斂財。要查看巡視地區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情況,看有沒有按照規定程序審批並嚴格執行審批標準。要加強實地考察,看有沒有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中央要求,對八項規定落實情況,要緊緊盯住,防止鬆懈反彈。
三是着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主要是對照中央提出的“六個決不允許”(即決不允許在羣衆中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的祕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進行檢查,看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在一些涉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重大政治問題上是否說三道四、我行我素;對中央的決策和要求是否陽奉陰違、另搞一套;是否不負責任地道聽途說,甚至捕風捉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是否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和非法組織。
四是着力發現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是否存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在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注意瞭解領導班子“三重一大”事項是否堅持集體討論;有沒有存在鬧不團結、個人專斷獨行或軟弱渙散現象;是否存在重大決策失誤問題。在選人用人方面,主要是圍繞《幹部任用條例》的貫徹落實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現任領導班子提拔使用幹部的情況,對羣衆意見較大的新提拔幹部要重點抽查。
經過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准,按照新的任務要求,省委派出10個巡視組,從6月中旬開始,對20個縣(市、區)進行巡視。黃先耀強調,巡視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新要求,中央已經明確的要積極貫徹落實。深入研究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拓寬發現問題途徑,提高巡視工作的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要加強巡視幹部隊伍建設,做到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能力過硬,以良好的形象維護巡視工作的權威,更好地落實中央對巡視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完成省委賦予巡視工作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