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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交優先
背景資料:一是公交車數量少。全市現有公交車輛3146輛,營運線路185條,線路總長3600餘公里,日客運人數約170萬人次,萬人公交擁有率約11標臺,遠低於交通運輸部《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15標臺的發展目標。二是候車環境差。3800餘個候車點中只有749座候車亭,其中港灣式停靠站僅有310個,且多數分佈在新城區。舊城區因臨街店面、人行道狹窄等,設置偏少。近2000個候車點只有站牌,沒有候車亭,路面候車存在安全隱患。三是公交樞紐和首末站設施嚴重缺乏。現有各類公交首末站10個,停車場24個,修理廠4個,位於主城區周邊偏遠地帶,城區基本沒有公交樞紐和首末站。由於缺乏公交樞紐,公交運行線路優化餘地有限,公交線路集中在八一大道、陽明路、孺子路、北京路、南京路等主幹道上,公交車路面排隊接龍,大量佔用道路資源。按照國家標準,城區公交運營里程在8-12km爲宜。由於缺乏公交首末站,公交運行線路被迫不斷延伸,全市公交線路平均長度爲18km。公交5路等老城區穿行線路,高峯時段遇擁堵時往返週轉時間達4個小時,線路長,速度慢,司乘人員苦不堪言。四是公交路權優先落實不到位。現有陽明路、八一大道、井岡山大道、解放路、洪城路、青山路等共15km公交專用道,實際運營的只有3km,既沒有聯網成片,也沒有信號優先,社會車輛侵佔公交專用道現象時有發生,導致公交車運行慢、不準點、週轉率低。老城區運行時速不到10km,公交出行吸引力下降,公交出行分擔率只有15%,不僅遠低於國家A類城市29%的最低標準,與周邊省會城市相比也相距甚遠。(交通運輸部《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發展綱要》要求,到“十二五”末,300萬人口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要達到35%以上。)五是青山南路公交專用道作爲首條中央式公交專用道,距離太短,僅1.26km,沒有形成長距離通道。加之公交車密度不夠,公交車道空置時間長,社會車道擁堵不堪,資源浪費。由於青山南路人行過街設施較少,穿越馬路非常麻煩,行人隨意亂穿馬路現象普遍。六是部分公交車司機存僥倖心態,不遵章行駛,開霸王車,公交運行時急停急走,不進站停車。
57、結合老城區改造,統籌安排公交基礎設施用地。現階段,可以利用洪都飛機制造廠搬遷置換的契機,在洪都飛機制造廠原址規劃研究解決該地區公交樞紐建設問題。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洪都集團
落實單位:南昌市規劃局、交通運輸局、洪都集團、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羅劍雲、黃維象、宋承志、李明
完成期限:結合該區規劃編制論證
58、結合新城建設、新建道路及大型居住地、商業娛樂場所、學校、工業園的建設,把公交首末站、樞紐站、港灣式站臺按規劃要求,作爲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予以配建,並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規劃局、發改委、國土局、交通運輸局、公安交管局、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羅劍雲、鄧建新、徐茂輝、黃維象、王偉、李明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專題研究
59、加大投入,利用智能公交等新興平臺,建立實時信息反饋系統,在公交站臺設立信息屏,及時發佈公交車運行方位、速度及載客量情況,引導市民及時選乘公交出行。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李明
完成期限:10月底前
60、對青山南路BRT公交專用道實行錯時運行,高峯時只許公交車走,平峯時允許校車、救護車、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提高路段通行能力,對違規闖入公交專用道的車輛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王偉、李明
完成期限:6月底前
61、優化公交線路,儘量減少在主幹道重疊行駛的線路,合理佈局公交樞紐站,推行公交票價優惠或免費換乘。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交通運輸局、物價局、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黃維象、劉達輝、李明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62、公交公司要建立完善駕駛員遵守法律法規、文明服務制度。定期進行培訓,根據其違章、投訴情況分別給予全日制培訓、停運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罰,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和職業操守。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李明
完成期限:7月底前
63、建設快乾線公交線網。開通直達車、大站快車、夜間車,配備大容量、中型、小巴等多層次公交車型,滿足大運量、小街小巷居民的出行需求。在南昌大橋西面、八一大橋的東端和西端就近新建公交樞紐換乘點。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交通運輸局、規劃局、公交總公司
責任人:黃維象、羅劍雲、李明
完成期限:抓緊調研、規劃、論證,擇期建設
二、道路路口優化
背景資料:主要擁堵路口路段存在機動車道進口道不足,非機動車道不連續、缺失,人行道被佔用等問題。如撫河路、洛陽路、洪城路東段信號燈路口的進口未進行拓寬設計,路口通行效率低下。昌南大道施堯路和金沙一路兩個不對稱T形路口距離太近,相隔僅70米,妨礙車輛通行。洪都大道非機動車道狹窄且不連續,路口機非混行,通行效率低下。洪都中大道第三幹休所處沒有非機動車道,全路段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開口達50餘處,非機動車、機動車隨意穿行。
64、對昌南大道金沙路口和施堯路口兩個T型路口進行改造,消除交通瓶頸。施工時儘量減少圍擋,降低對交通通行的影響。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改善辦、公安交管局、城投公司
責任人:李躍華、王偉、林軍
完成期限:圍擋方案正在審批之中
65、儘快啓動迎賓大道和昌南大道交叉口已經規劃的立交橋項目的開工建設,改善交通狀況。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重點辦
責任人:鄭煒
完成期限:2014年6月底前完成立項
66、昌南大道沿線中心花圃不能開設缺口,沿線單位不再新開缺口,防止行人隨意穿越。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改善辦、園林局、規劃局、公安交管局
責任人:李躍華、王向陽、羅劍雲、王偉
完成期限:7月底前
67、對部分主幹道6個路口(廬山南大道的舍裏甲路口結合楓生高速改造建設一併考慮,廬山南大道的豐和大道口,豐和大道綠茵路口、會展路口,南斯友好路紅谷大道口,解放東路城南大道口)進行工程改造,重新渠化路口,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紅谷灘新區,經開區,南昌市改善辦、規劃局、公安交管局、軌道交通集團
責任人:宋鈾、羅蜀強、李躍華、羅劍雲、王偉、毛順茂
完成時限:南斯友好路紅谷大道路口10月底前完成;廬山南大道舍裏甲路口、解放東路城南大道口時間待定;廬山南大道豐和大道口、豐和大道綠茵路口、會展路口等3條路口渠化待論證後再定。
三、斷頭路優化
背景資料:老城區路網結構不合理。中心城區支路系統現狀與規劃相差較大,部分道路設計不夠合理,人車混行、節點擁堵、斷頭路多。如二七路、丁公路兩頭斷,永叔路、豫章路、象山路等主要支路均是斷頭路。
改善老城區道路微循環。利用老城區、棚戶區、低窪危舊住房、城中村改造以及地鐵拆遷、搬遷置換的時機,打通3條斷頭路。
68、桃苑大街從桃花路口打通到沿江中大道。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重點辦、西湖區政府
責任人:鄭煒、梅茂發
完成期限:2014年第一季開工
69、往南打通二七路至井岡山大道的建設路口(往北延需要跨鐵路貨場,南延需要拆遷省國防工辦1棟住宅,恢復利用規劃的鐵路玉河明珠小區內約10米道路)。
責任單位:省國防科工辦、南昌鐵路局、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重點辦
責任人:鄭煒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專題研究
70、打通永叔路至廣場南路(涉及長運)。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重點辦、交通運輸局、西湖區政府
責任人:鄭煒、黃維象、梅茂發
完成期限:2014年第一季開工
四、信號燈優化
背景資料:全市現有交通信號燈燈控路口462個,其中智能聯網信號控制路口256個,交通信號控制路口占80%。部分路口信號燈具不規範,信號相位及配時不合理;部分人行橫道信號燈配時不足,行人過街時間不足。在高峯時段路口各方向流量均飽和的情況下,僅靠信號配時難以全面保障車流快速消化。如昌南大道大型貨車居多,路口信號燈綠燈時,通行效率低下,僅靠信號燈難以保障。
71、分期分批完善市區路口交通信號聯網控制系統,實現信號智能化控制。在新建和改建道路時,交通信號聯網控制系統應當做到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公安交管部門參與驗收。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建委、城管委、公安交管局,轄區政府
責任人:鄭煒、沈傑、王偉、轄區政府區長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專題研究
72、道路建設單位在新建和改建道路時,要嚴格落實洪府廳發[2011]6號文件,做到交通科技設備“四個同步”。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道路建設單位
責任人:道路建設單位一把手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專題研究
73、全面排查信號燈具不規範、相位配時設置不合理的情況,及時進行更換和整改,保障路口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轄區政府,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建委、城管委
責任人:轄區政府區長,王偉、鄭煒、沈傑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五、管理優化
74、建立定期協商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南昌市城市交通有關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項。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責任人:王偉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專題研究
75、強化科技管理手段,推動智慧交通建設。在城市主幹道、重要商業區、大型停車設施周邊建設交通誘導屏、停車誘導屏,發佈實時交通信息和停車泊位信息。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轄區政府、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責任人:轄區政府區長、王偉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專題研究
76、建立出租車、公交車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爲抄告和鼓勵市民舉報出租車、公交車違法行爲制度,定期開展聯合暗訪。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交通運輸局、公安交管局
責任人:黃維象、王偉
完成期限:8月底前
77、逐年完善未安裝監控和電子警察系統的路口,將覆蓋率由30%提高到50%。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責任人:王偉
完成期限:逐年完成
78、加大對968968出租車預約電話的推廣力度,在出租車車頂LED屏上循環播放,告知市民。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人:黃維象
完成期限:6月底前
79、將出租車GPS交通數據參數與交警部門智能信息採集系統進行無縫對接,實現信息共享,提高信號優化控制、交通實時誘導的實時性、準確性。
責任單位:南昌市政府
落實單位:南昌市交通運輸局、公安交管局
責任人:黃維象、王偉
完成期限:8月底前
(下轉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