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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如何給孩子做榜樣?
在“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提出這個問題,源於兩則新聞報道:一則是記者在某學校門口發現,一些學生過馬路不看紅綠燈,有的還邊聽音樂邊走路。另一則是圖片報道,一名婦女硬闖紅燈,而且一隻手拉着自己的孩子。
“綠燈行,紅燈停”,對於很多成年人來說,或許從小就懂得了這樣的安全常識。遺憾的是,常識沒有轉化爲自覺行爲,反而很多時候,人們對違背常識的行爲視若無睹,甚至不少父母當着孩子的面,用魯莽行動對抗常識。父母的言行舉止,猶如一本無字教科書。說的道理是一套,做的卻是另外一套,這種言行相悖的做法,無意中做了孩子的壞榜樣。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又何嘗不是一面鏡子?托爾斯泰說:教育孩子的實質在於教育自己。當指責孩子不懂孝順、缺失責任、沒有進取心的時候,父母們是否想過自己做了怎樣的示範?筆者記得有一個電視節目問一些孩子“幾歲是生命中最美好的年齡”,其中有一個小女孩說,29歲是最好的年齡。主持人問她爲何這麼回答,她說:“我媽媽29歲,她天天待在家裏,不上班,整天躺在沙發上看電視。”很多時候,言語是蒼白的,行爲的作用則直達心底,記憶深刻。所以,在孩子面前,說得多不如做得好。
記得今年初,一則關於“富婆餘友珍堅持14年當環衛工”的消息,一度成爲人們熱議的焦點。很多人不理解,餘友珍卻說:“我想給兒子、女兒做個樣子,不能天天窩在屋裏坐吃山空。”網友評論說,這樣的媽媽教育出來的孩子應該是很棒的。餘友珍的做法不一定就能把孩子培養成富翁,但無疑她爲孩子樹立了一個勤勞創業、富而不驕的好榜樣。
榜樣的力量是巨大的,而最直接、最具說服力的榜樣是父母。今天,美麗中國的建設,不僅需要天藍草碧、山清水秀,也包括公民的舉止文明、精神之美。講文明,樹新風,要從娃娃抓起。但看行動,當榜樣,首先還是大人要爲孩子們做出個好樣子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