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修法亮點之一在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獲合法地位,今後私募、券商等各類資產管理機構都將在公募基金行業同臺競技。業內人士認爲,第一時間申請公募牌照的機構或許不會很多,但是多方機構入場無疑將產生“鮎魚效應”,促進行業優勝劣汰。
十餘傢俬募機構
已達到開設公募業務條件
新基金法最引人關注的一點是將非公開募集基金納入調整範圍。新法規定“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新法第十章也對非公開募集基金作了原則規定,內容涉及合格投資者制度、運作分配信披制度、備案制度、託管制度、允許達標私募開展公募業務等方面。
監管層對於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的門檻是實繳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最近3年資產管理規模均不低於30億元。作爲目前滿足開設公募業務門檻的十餘傢俬募機構之一,北京星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楊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星石會在6月1日新基金法實施後申請公募業務。
據楊玲介紹,星石開展公募業務時會把自己並不擅長的後臺業務外包,如估值、會計覈算、信息披露等交給相關服務機構。而自己則負責擅長的基金募集、營銷等前臺業務。
私募券商發基金
仍需配套政策出臺
“6月1日新基金法實施之後,對我們最大的影響並不是馬上就要發行新基金,而是之前資管‘大集合’產品就不能發了,也不能持續營銷而只能維護運營。”一位券商資產管理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券商若發行基金,渠道有三種:一是通過資產管理子公司發行。但監管層規定,子公司董事長不能由母公司的副總裁兼任,而目前行業內子公司高管大多數是兼職,這對未來開展業務有很大影響。其二是將資管公司併入母公司成爲其內設部門後,另設並行基金部門來發行基金;第三則是通過總公司旗下的基金公司來發行基金。
上述人士認爲,這些路徑目前來看都不可行,還需配套政策出臺。另據記者瞭解,滬上不少私募、券商等對於開展公募基金業務還是持觀望態度。
上海鼎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李霖君表示,新基金法的准入門檻是中高水平,無論是規模、投研力量還是系統特點符合要求的機構並不多。
“鮎魚效應”
或將重劃行業版圖
公募基金在過去幾年面臨萎縮局面,是由多方面原因所導致。國泰君安證券行業分析師趙湘懷認爲,基金公司既有內部機制的原因造成優秀人才流失,從而導致業績滑坡,也有內部人員“老鼠倉”問題令投資者失去信任。此外產品單一,過於依賴銀行渠道和高昂的尾隨佣金也成爲大部分基金公司的噩夢。中小基金公司少則兩三千萬、多則七八千萬元的虧損,也使其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引入新的競爭主體,如私募、券商資管等強勁對手,或許能產生“鮎魚效應”,進而淘汰一些競爭力弱的機構。
公募基金本身也期望“深耕”優勢業務,並積極轉型。在趙湘懷看來,目前公募基金產品收益率仍高於券商集合理財,不必過於擔心投資者流失。許多基金公司也成立了子公司開展類信託業務,爭取擴大市場份額。
而對於投資者來說,購買基金的渠道將更加便利與多樣化。面對驟然增多的公募基金提供者,不同機構的合規運作、整體投研實力、過往業績、風控能力等都將成爲投資者篩選產品的依據。新基金法完善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制度也使得投資者維權更具法律依據。
天馬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康曉陽認爲,隨着政策放開,現有的業態格局、渠道爲王的模式都將發生變化。金融行業靠牌照、政策等吃飯的日子一去不復返,最終的生存之道還是競爭力。作爲私募,核心手段並不是依靠跟蹤指數的產品掙錢,而應通過對衝等手段實現其投資價值。
公募基金在過去幾年面臨萎縮局面,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引入新的競爭主體,如私募、券商資管等強勁對手,或許能產生“鮎魚效應”,進而淘汰一些競爭力弱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