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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乾榮
北京出租車租金漲價,聽證會如人所料,出席者以23比1認可。這結果,老百姓不願看到;出租車司機未必高興;想來,只有出租車公司老闆志得意滿。
爲什麼?因老百姓覺得,即使多花租金,也不見得化解“打車難”。在司機,即使多掙點錢,仍有被剝奪感,車該堵照堵。在老闆,漲了更好,不漲無損既得利益,愛漲不漲。
先前《新京報》報道,一出租車公司頭頭,月薪兩萬多元,雖非超大款,跟平民比,也屬準富人呀。可司機累死累活,月入才兩到四千元。他們早上一睜眼,即欠公司數百元——這個,據說是“份子錢”;人即使病倒,份子錢一日一釐不得少交!資本的每個毛孔滴血啊!
啥叫“份子錢”?民間習俗,友人、親戚、同事但逢結婚、生子、喬遷,乃至死人之類,須送禮金,金之多寡以自己能力和跟對方交往深淺爲繩,爲的是表個或薄或厚的情誼,一人一份,故曰“份子錢”。而當今司機上交的“份子錢”,可不是出於自願和友情,所以這“說法”,名既不正,言亦不順,鄙人以爲,只具諷刺意味。
我讀報得知,司機“在出了相當於車價的一半或者比車價更高的風險抵押金、融資款、購車款之後”,每月尚須交公司5000元左右“份子錢”,也叫“管理費”。
駱駝祥子和出租車司機,咱們都耳熟能詳。在萬惡舊社會,祥子出苦力,拉洋車,給車霸劉四爺交“份子錢”,咱們罵劉四爺“剝削”;如今幸福新時代,司機一天干十多個鐘頭擠出的血汗“份子錢”,卻被說成“管理費”。神聖的“八小時工作制”,是近200年前由“第一國際”提出,後爲各國法律確認的,咱們輕輕地把它褻瀆、殺滅了。
美其名曰“管理費”的這玩意兒,到底“管”些什麼呢?
司機開車違章,交警管;偷稅,稅務局管;偷東西,公安局管;搞情報,安全局管;加油,自掏荷包;車壞了,自費修理;政治學習,讀《人民日報》;社會保險金,自個兒交;即使拿司機跟歌手比,簽約公司尚且策劃、聯繫歌手的演出,可司機,用得着公司張羅客人嗎?
要之,只須政府給夠格的司機辦個照,儘可讓他滿世界載客去;一個純個體勞動者,愣找個婆婆“零風險經營”而坐收豪利,這屬哪條邏輯?讓司機去當體面的個體勞動者,每月直接上繳國家稅款5000元,也比白送給“婆婆”強呀。我的意思是,“公司”這個強加的中間盤剝者,滿可以端掉——這方面,很多國家的經驗值得一鑑。
出租車公司剝削司機黑幕,七八年前即由著名記者王克勤揭了個底兒掉,惹得惱羞成怒的公司老闆抓狂不已,懸賞500萬元取其人頭。簡直黑社會呀!王克勤寫了4萬字報告,呈有關領導。領導批示了,說打算“解決”這問題,至今沒有下文,卻聞出租車租金漲價之聲,一波高過一波,甚囂塵上,並不斷被付諸實施——居然,還搞啥“聽證會”。
這公司爲什麼如此“牛”?因爲它是壟斷的,被“特許”的。而當初獲得此特權地位者,要麼銀子夥,要麼“來頭”大。他們一旦擁有了壟斷權,又缺乏監管,便可以放手損害窮苦僱員和公衆的利益。朗朗乾坤之下,如此明顯剝削現象,卻綿延不絕,似無窮期……
北京七八萬輛出租“黑車”,便是被壟斷經營“逼良爲娼”的。政府爲什麼不能把這些司機“漂白”,給他們辦個合法手續,讓他們坦然出車,依法納稅,當一個有尊嚴的勞動者呢?
把一些司機限制在“公司”牢籠裏受壓榨,對另一些散在司機束手無策,只在運營價格上打如意算盤,欲改善“打車難”現狀,緣木求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