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後怕的聽證會遠離真實民意
□劉海明
河北欒城縣冶河鎮卓達太陽城聯排別墅區的貢子明等4名業主,參加由石家莊規劃局欒城分局組織的聽證會,提出反對意見後,他們家中即遭停水停電。5月21日凌晨貢子明家的窗戶和私家車前後擋風玻璃均被磚頭砸碎。5月22日凌晨,業主家中再遭砸玻璃、潑油漆、扔死貓。
聽證會在我國推行了十多年,凡是涉及政府規劃方案、價格調整的聽證會,在筆者印象裏,沒有被否決的。當然,筆者沒有被邀請出席聽證會的經歷,不懂通過是聽證代表真實意願的表達,還是“內部協調”的表決結果。欒城這4名代表投下反對票後的遭遇,雖然有些極端,但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聽證會要聽到真實的民意,並尊重民意,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民意珍貴,在於它是推動社會進步的燃料。正視民意表達,是民主法治社會的家常便飯。尊重民意有真僞之別,形式上的尊重民意,看起來花哨,聽起來順耳,但不能落到實處。一旦立足在地上,馬上就原形畢露。如果上述業主果真因聽證受到報復,肇事者必須受到查處,否則聽證會就很難聽到真實的聲音了。
聽證會要開好,就要真正發揮作用,這離不開良好的民意生態。問題在於,良好的民意生態需要一個安全保障。沒有安全,就沒有利益。意見表達受尊重的程度,或者說民意的生態,要看我們說話時有沒有額外的後顧之憂。這是聽證會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