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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席貴
今年是國務院《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頒佈實施十週年,1日,省暨市啓動“傳遞溫暖,關愛救助”主題宣傳月活動,通過舉辦市救助工作10週年成果圖片展、市救助管理站“參觀日”等系列活動,展示10年來全市救助工作成果。
10年來,我市按照“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積極探索,銳意創新,形成了政府主導、民政牽頭、社會參與、部門協作的具有長春特色的救助管理工作模式。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積極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密切協作、相互支持,積極開展主動救助,採取救、教、宣、導、打等多種措施,把自願受助與保護救助、單項救助與綜合救助、生活救助與拓展救助、部門救助與聯動救助、經常性救助與集中救助相結合,增強了整體合力,提高了救助效能。尤其是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流浪乞討人員迴歸安置、源頭預防、打擊犯罪、綜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我市先後制定了《研究對我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問題》、《關於做好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傳染病人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等文件,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任務,確定了救助定點醫院和代養機構,形成了流浪乞討人員街頭救助、醫療救治、代養安置、護送返鄉、流浪未成年人替代性教育於一體的救助管理工作機制。
同時,我市投資1500餘萬元,易址新建了功能齊全、設施完善、人性化、開放式的救助管理機構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成爲全國救助管理機構建設的標杆單位。相關部門積極主動救助,先後組織了“冬日送暖”、“牽手弱者播撒關愛”、“請流浪者回站過大年”、“護送流浪孩子回家”等主題活動,爲62352名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了救助服務,彰顯了黨和政府對弱勢羣體的關愛;開展了“治理職業乞討者”、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操縱未成年人乞討、解救傳銷人員等專項活動,解救人員近百名。
我市還創新了救助管理工作方式,在主要街路和繁華地段設立了20塊救助引導牌,在居民小區懸掛了1000塊救助提示牌,公佈了24小時救助熱線電話,成立了街頭流動救助隊,方便流浪乞討人員求助。設立了駐站警務室,在全國救助管理機構率先引入“全國人口信息系統”和“打拐系統”,大大提高了救助工作的時效性,構築了防止“跑站”、“騙救”和不法分子藏匿的安全屏障。一次性爲安置在代養機構的196名身份不清人員,辦理了集體戶口和身份證,明確了這部分人的“公民”地位,也爲後續享受其它社會救助政策奠定了基礎。將代養人員的生活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4000-6000元,統一提高至每人每年10800元,改善了受助人員生活條件,調動了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