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企業經協商可降薪
本報訊前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了本市今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建議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工資增長參考基準線12%;效益下降的企業只要未虧損,也應漲薪5%;效益好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一般不突破16.5%的基準線。
“對於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即每月1400元。”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