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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對只有初中學歷的夫妻,不但對自己所控制的三家公司進行虛增註冊資本,而且還合同詐騙銀行貸款2000萬元,此外,他們還虛構集資用途,隱瞞財物狀況,向社會上多人和單位非法集資3.09億元。案發時,還有6000多萬沒有歸還。昨日,記者從合肥市檢察院獲悉,此案已被提起公訴。
劉某,1975年出生,壽縣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曾是合肥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肥某粉煤灰公司、合肥某管樁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負責人。
而吳某,則是劉某的丈夫,1967年出生,如東人,也只有初中文化。是合肥某科技公司、合肥某管樁公司實際控制人、負責人之一。
據瞭解,在2009年6月22日,在爲合肥某科技公司辦理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登記過程中,劉某經與吳某商量,找到了李某讓其幫忙爲公司增資。李某又找到了姜某,姜某通過他人借錢給該公司增資978萬元,待公司成功註冊後,又將978萬元轉走。此外,劉某、李某等人還爲合肥某粉煤灰公司虛增註冊資本497萬元,爲合肥某管樁公司虛增註冊資本1980萬元。
劉某、吳某在明知合肥某科技公司嚴重資不抵債、外欠鉅額高利貸的情況下,以公司生產經營者需要資金爲由,從多家銀行騙取貸款。劉某還指使他人制作虛假的財物報表,隱瞞公司真實的經營狀況,利用合肥某粉煤灰公司騙取貸款,貸款審批完成後,又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將大部分貸款轉出用於歸還高利貸。據瞭解,他們一共涉嫌6次從銀行騙取貸款,每次數額從200萬到700萬不等,均有擔保公司替其還清貸款。
此外,從2009年至2011年9月份,劉某、吳某兩人明知企業虧損,無償還能力,還以公司生產經營及投資建設等爲由,採用製作虛假賬目、虛構公司經營業績等方法,以高額利息爲誘餌,向社會上多人和單位非法集資3.09億元。這些非法集資的款項,小部分用於公司實際經營和投資,大部分則用於歸還借款本息,兩人還用來購買了住房等。案發時,還有6000多萬沒有歸還。
而夫妻倆還聘用了趙某、周某等人從事工作,其中,趙某參與吸收公衆存款1200餘萬元,周某參與吸收公衆存款1.7億餘元。據瞭解,在涉嫌鉅額非法集資的嫌犯中,這對夫妻的學歷算是比較低的。目前,合肥市檢察院就此案向市中院提起公訴。
(實習生楊會會本報記者劉曉平)